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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壞事大飯店》影評:最難看清的,是人心。

壞事大飯店影評

說到「鎚哥」克里斯·海姆斯沃斯,可能很多人的印象是瀟灑的,帥氣的,威猛的。

但《壞事大飯店》中,他也展示出了風騷的一面。

他赤裸上身,徜徉在花叢中,嗅著花香,儼然一副小清新的樣子。

他漫步在雨中,全身被雨水濕透,又流露出悶騷和邪魅。

他赤腳走在沙灘上,勾搭陌生女子,隨後當著對方的面脫掉衣褲,叫她跟自己一起去游泳……

電影由《林中小屋》導演德魯·高達執導,講述上世紀60年代,七個心懷秘密的陌生人在皇家酒店發生的故事。

這七個人分別是弗林神父、電器銷售經理拉勒米、歌手達琳、邪教徒比利、酒店服務生米爾斯,以及羅西和艾米麗。

當然,以上身份僅僅是他們對外宣稱的身份,至於他們的真實身份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

影片開頭,只見一個人進入皇家酒店的房間,他拆開地板,在地下藏了巨款,然後蓋上地板,鋪好地毯走人。

十年之後,七個人在皇家酒店相遇,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有著不為人知的目的。

電影採用多線敘事的手法,分別從七個人的視角展開,單獨講述他們每個人的經歷,再匯集在一起,抽絲剝繭,逐步還原真相。

首先,觀眾處於上帝視角,清楚地知道這七個角色的身份,但電影中的其它角色卻存在視覺盲區,被蒙在鼓裡,不知道對方是敵是友。

電影借助這種反差,演繹了一次又一次的反轉,不到最後絕不揭曉結局。

其次,電器銷售經理拉勒米還發現酒店存在著暗門,這裡可以監視每個房間的客人的一舉一動。

原來,每個房間的鏡子都是雙向鏡,從暗室可以看到房間,但房間看不到暗室。

於是懸念和氣氛再一次升級,他知道其它人做了什麼,其它人卻對他一無所知。

比如他看到其中一個房間,房客艾米麗綁架了羅西。

與此同時,他還看到弗林神父掀開地板尋找什麼,但似乎一無所獲。

拉勒米還發現自己的房間被裝滿了竊聽器,電話、檯燈、吊扇……房間各個角落都有竊聽器。

這讓我想起前段時間一則新聞,有人去住酒店,發現插座裡一閃一閃的,於是叫酒店工作人員拆開,沒想到裡面裝了攝像頭,誰也不知道這個攝像頭是誰裝上去的。

這樣的新聞還有很多,網上流傳的許多成人視頻就是這樣拍下來的發的網上的。

拉勒米發現皇家酒店有竊聽器、雙向鏡,自己的所作所為完全暴露在鏡子後面的人的眼前,這一幕讓人細思恐極。

幾十年前的酒店尚且如此,當今的技術更加先進,攝像頭已經可以做到非常微小,誰能保證自己的隱私不受到侵犯?

《壞事大飯店》探討了酒店的隱私安全,但這並不是電影的重點。

作為一部懸疑片,它呈現了一種「黑暗森林」的局面。

七個人在同一家酒店,他們各懷鬼胎,同時也對其它人的思想全然不知,上演一場心理和頭腦的戰爭。

而暗室成為一個打破平衡的武器,拉勒米憑借暗室暫時佔領上風。

當然,暗室也是一把雙刃劍,它讓拉勒米知道艾米麗綁架了羅西,但這可能會讓拉勒米變得更加危險,畢竟他知道得太多了。

拉勒米為什麼能嫻熟地發現酒店的竊聽器和暗室,酒店監視住客的目的是什麼,艾米麗為什麼綁架羅西,弗林神父又為什麼知道地下埋了鉅款,他的真實身份到底是什麼……一切變得撲朔迷離。

接下來,他們為了一袋巨款互相殘殺,你爭我鬥,誰也不知道誰會成為最大贏家。

最驚豔的一幕莫過於達琳已經知道暗室的存在,仍然故作鎮定的唱歌、拍手,來掩蓋弗林拆開地板的聲音,讓人聯想到《肖申克的救贖》借助雷聲的片段。

達琳的做法同樣是巧妙借助暗室,讓自己轉劣勢為優勢。

之前拉勒米借助暗室的優勢,得知艾米麗綁架了羅西;而達琳則是技高一籌,身在暗室之外反而騙到了暗室之內的人,將「反間計」運用得爐火純青,不僅識破對方的陰謀還巧妙地利用對方的陰謀詭計進行攻擊對方。

七個人的殊死搏鬥是電影的明線,除此之外電影還有一條暗線。

他們入住酒店的那天,電視正在播放尼克松總統關於越南戰爭的講話,說明故事背景是1969-1974年之間。

隨後我們得知,酒店之所以有暗室,是「上面的人」要求服務生米爾斯這麼做的,他只監視「他們」要求他監視的人。

米爾斯說,去年有場隆重的慶祝活動,有個「大人物」來到了皇家酒店,還和一個女人同住一間房間。

上頭想要他的把柄,他們真的想扳倒他。

但是這個「大人物」對米爾斯很好,所以米爾斯私下保存了膠卷,卻對上頭撒了謊,說「大人物」的房間裡沒有女人。

米爾斯對牧師說:他可是個大人物,你或許認識他。

羅西也說:我認識他。

比利也說:這個膠捲比那幾袋錢重要多了。

而拉勒米此次來到皇家酒店的目的也是為了找到某位大人物的錄像資料。

原來,拉勒米並非是電器銷售經理,而是一名特工。

由此可見,這個「大人物」的確有很大來頭,幾乎全國人都知道他。

但是電影至始至終都沒有說他是什麼,我們只能進行猜測。

值得一提的是,酒店大廳的牆上有很多瑪麗蓮·夢露的照片。

因此不少網友猜測這個「大人物」就是和瑪麗蓮·夢露有過緋聞的肯尼迪總統。

也有網友認為瑪麗蓮·夢露的照片只是煙霧彈,和這個「大人物」並沒有關係,「大人物」其實是馬丁·路德·金。

而海姆斯沃斯飾演的比利也有原型人物。

比利曾站在篝火之中,在一群人中間高談闊論,說什麼「或許根本就沒有上帝」「這世界唯一的真理就在我們之間」「我們可以做我們自己的神」……

他殺人放火,給他人進行洗腦,認為自己至高無上,這些都讓人聯想到殺人狂查爾斯·曼森。

查爾斯·曼森是「曼森家族」的領導人,是一個連環殺手,曾殺死著名導演波蘭斯基的妻子莎朗·塔特。

他利用音樂、藥物和自己的獨特魅力招募起一群追隨者。他宣揚自己是耶穌轉世,只有自己的信徒才能從末日戰爭中倖存。

值得一提的是,昆汀的新作《好萊塢往事》就是改編自曼森家族的故事。

兩條線一明一暗共同推進《壞事大飯店》的劇情,使得整部電影的信息量極其豐富。

首先它以住客藏巨款埋下伏筆,講述七個人爭奪鉅款的故事;同時又影射了查爾斯·曼森等名人;並且還批判了酒店監守自盜、侵犯住客隱私的問題。

電影還聚焦小人物的高光時刻,通過十八線歌手逆襲的過程傳達每個人都可以實現夢想的理念。

弗林神父(其實真實身份是搶劫犯唐納德·奧凱利)和歌手達琳拿到錢財,全身而退,走向人生巔峰的結局顯得有點「政治不正確」。

可能有人認為這是一筆不義之財,弗林身為搶劫犯不但沒有沒收他的贓款反而還逍遙法外,似乎有點「三觀不正」,彷彿告訴觀眾搶劫可以發家致富、遊走於法律之外。

其實電影僅僅是講了一個故事,導演並沒有說贊成,也沒有說不贊成。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十一羅漢》《瞞天過海:美人計》《速度與激情5》等等,都是主角做了犯法的事情之後憑藉智慧和身手逃出法網。

假如這些電影都像《心迷宮》《暴裂無聲》那樣為了過審不得不在結尾強行加一個「主角被判刑」的字幕,反而有點畫蛇添足,說教味太濃烈,像是一部教育觀眾「遵紀守法」的教育片。

不管怎麼說,電影都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住酒店的正確姿勢是先拆掉竊聽器、遮住雙向鏡,翹開地板,拿到鉅款,然後走人。

切記不要隨便招惹服務生,因為你不知道他當服務生之前是幹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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