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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記憶體竊密案:聯電賠償6000萬美元與美國和解!福建晉華沒戲了

2020-10-29 19:00:35

10月29日訊息,晶圓代工大廠聯電釋出公告宣佈,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已核准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協定。美國司法部將復原對聯電的指控,聯電將向美國司法部繳納6000萬美元的罰金。

歷時兩年的聯電被訴竊取美光機密案終於塵埃落定。

根據聯電的公告內容顯示,此次達成的和解協定,美國司法部同意復原對聯電的指控,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美光(Micron Technology,  Inc.) 營業祕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以及可能從4億到87.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及罰金等。

聯電則承認侵害一項商業祕密,同意向美國政府支付6000萬元美元的罰金,並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美國司法部合作。

2016年2月,福建省電子資訊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通過與聯電技術合作,成立了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製造企業福建省晉華積體電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晉華”)。具體是由福建晉華出資,委託聯電開發DRAM相關技術。

據公開資料顯示,晉華提供了三億美元資金用於採購研發裝置,並依進度陸續支付聯電四億美元,開發出的技術成果雙方共有,整體技術完成後,再轉移到晉華進行量產。

2016年5月,聯電經由中國臺灣經濟部投審會核准,與福建晉華簽署了合作協定。依據該協定,聯電與晉華共同開發兩代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製程 。協定中所開發的DRAM製程並非最新技術,而是與2012年已用於量產技術相似的舊技術。

根據規劃,福建晉華的製造技術工作主要交由聯電進行,整體晉華專案的第 1 期,總計將投入 53 億美元,並將於 2018 年第 3 季正式投產,屆時匯入 32 納米制程的 12 寸晶圓月產能,預計達到 6 萬片的規模。公司目標最終推出 20 納米產品,規劃到 2025 年四期建成月產能 24 萬片。

2017年2月,聯電資深副總經理陳正坤出任晉華整合總經理。

但是,2017年9月,美光在臺灣控告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了美光的DRAM商業祕密,涉嫌將美光 DRAM 技術 洩漏給聯電,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

2017年12月,美光又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晉華與聯電,稱聯電通過美光臺灣地區員工竊取其智慧財產權,包括儲存晶片的關鍵技術,並交付福建晉華。

2018年1月19日,晉華就美光一系列在華銷售的產品侵權,對美光提起訴訟,並於同日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晉華專利的行為,並請求賠償金額達人民幣1.96億元。

2018年7月3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餘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碟、記憶體條及相關晶片,並刪除其網站中關於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連結等資訊。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進口數款記憶體條產品。

2018年10月19日,晉華整合總經理陳正坤從桃園機場入境,接獲由臺灣“法務部”官員受美國司法部委託轉交的美國聯邦法院傳票。

2018年10月30日(美國時間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宣佈自10月30日起對晉華整合實施出口管制,被美國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的中國企業。與此同時,聯電錶示與晉華整合的合作計劃不受影響,將持續依合約開發技術。

2018年10月31日,聯電宣佈目前已接獲臺灣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轉發的“國貿局”函令,希望聯電配合美國商務部要求,管制凌駕於晉華合約之上。聯電高層經評估後,決定暫停與晉華整合的合作,等整件事情塵埃落定,再與晉華整合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2018年11月1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以刑事訴訟起訴晉華整合和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起訴書中還指出涉案三名臺灣男子,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He Jianting,音譯)、王永銘(Wang Yungming,音譯),該三人全都曾任職美光,並疑似在轉加入聯電時竊取美光技術。

今年的6月,臺中地院也對於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了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臺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臺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臺幣,但仍可上訴至智慧財產權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6月,臺中地院也對於2017年9月時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了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臺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臺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臺幣,但仍可上訴至智慧財產權法院。

聯電對此表示並未違反營業祕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

隨後,美國舊金山法院在當地時間6月24日發出逮捕令,將涉嫌竊取美國儲存大廠美光 DRAM 技術商業機密案的三位嫌疑人列入通緝名單,其中一人是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另外兩人則是何建廷和王永銘。

雖然,以上三名聯電員工均被認為竊取了美光的DRAM技術商業機密。但是聯電辯稱,其為了DRAM合作案公開招募工程師,是不允許任何員工攜帶前公司資訊到聯電,且針對自身與他人營業祕密已有多項保護與防免之政策與措施,然而兩位參與DRAM合作案的中國臺灣美光前員工,卻違反與聯電簽訂之僱傭合約與宣告書,攜帶前公司資訊進入聯電並於工作中參考。

當聯電知悉上述情事時,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以確認開發的製程技術不包含任何未經授權的資訊。合作協定中所提及的第一代DRAM製程技術在2018年9月依協定移轉給晉華。聯電從無意圖、也未移轉任何未經授權的資訊給晉華。

不過,依據美國營業祕密保護法,即使員工在公司高層不知情之情況下違反公司政策,公司對於員工行為仍須負法律責任。這也是為何,聯電在和解協定中承認並接受因員工觸所造成的責任。

針對和解協定,聯華電子董事長洪嘉聰表示:

聯電作為引領中國臺灣半導體業發展的公司之一,持續研發半導體及其他技術已四十年,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聯電超過三分之一的營收來自美國,與美國客戶及供應商都有長久的業務關係。最近,聯電集團更與美國公司合作,生產對抗新冠肺炎所需之呼吸器中的半導體晶片。數年前,聯電獲得政府事前核準,以自身專業知識及經驗、以及豐富的研發資源,參與DRAM合作開發案。當聯電高層發現員工的不當行為時,立即採取措施,包含展開內部調查,並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資訊遭使用或外流。

有鑑於此,聯電將繼續落實並加強有關營業祕密之保護與防免的政策與措施,包括機密資訊的監管機制、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教育訓練與稽核等,以確保日常營運符合公司智財權及資安保護政策。

我們很欣慰與美國政府達成協定,未來公司亦將持續在各領域提供具有競爭力之產品及服務。

福建晉華依舊“停擺”,靠輸血活命?

雖然聯電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了和解,但是福建晉華在美國製裁之下,依然處於停擺之中。

在2018年10月,美國將福建晉華列入實體清單之後,福建晉華就釋出公告迴應稱,“公司始終堅定走自主研發路線,不斷加大投入,開展記憶體記憶體關聯產品的研發、製造,取得了一批專利成果。晉華公司始終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

2019年1月25日,福建省晉華積體電路有限公司(“晉華”)再度釋出官方宣告稱,已向美國商務部終端使用者審查委員會提交信函,宣告公司準備遞交正式申訴,要求移出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晉華澄清公司並不存在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風險,並稱公司始終一以貫之地遵守美國法律。

不過隨著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以及何建廷和王永銘在臺灣的被判罪名成立,以及聯電承認侵害美光商業祕密,並繳納6000萬美元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顯然福建晉華想要在美國訴訟中獲勝已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解禁”更是無望。

在2018年10月,被美國製裁後,福建晉華立刻陷入停擺,已經進場的上百臺裝置成了“廢鐵”,技術合作方聯電也已中止合作。

雖然去年5月,英國《金融時報》網站曾援引知情人士的訊息稱,福建晉華正尋求與一家外國半導體公司(據說是美光)達成交易,該國外半導體公司願意提供運營晶片製造工廠所需要的技術和專業知識,以換取對工廠的使用。但是,晉華方面否認了這一訊息,並稱該“報道內容不實,純屬捏造,公司無出售計劃,亦未尋求美光幫助”。

現在,經過持續了兩年多的訴訟之後,聯電已成功脫離泥潭。而福建晉華依然是騎虎難下,如果選擇放棄的話,前期已經投入的數百億元(根據規劃,一期專案總投資53億美元)就打了水漂,但是不放棄的話,又沒法繼續做DRAM,技術、裝置都已經被限制。但是,就這樣乾耗著,也不是辦法,未來究竟將走向何方?

在今年9月15日的時候,福建晉華還出現了股東變更,新增了“福建省桐芯一號積體電路產業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股東,同時註冊資本也由原來的1144482.5萬元增加到了1349039.49萬元,增長幅度為17.35%。

根據工商資料顯示,“福建省桐芯一號積體電路產業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實際控制人為福建國資委。這難道是在繼續給晉華“輸血”?

另外,根據天眼查中福建晉華的財報資訊顯示,2018年福建晉華的參保員工數為979人,2019年則增加到了1010人。

在美國製裁之下陷入停擺的福建晉華並未出現裁員的情況,員工數量反而增長了,這是為何?難道福建晉華在謀求轉型,發展新業務?但是,從目前業內的資訊來看,晉華似乎並未有什麼新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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