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人生無限露營車》影評: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人生無限露營車影評首先,要聲明一下,本文的正文有劇透,你可以選擇跳過。本文的結尾有我認為對這部電影的總結,當然,很少寫,寫的不好請海涵!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句話出自《詩經》「邶風」裡的《擊鼓》。我覺得用這句話來總結我所看見這個愛情故事在適合不過了!短短十六個字,卻是這個故事讓很多人為之感動的原因。更讓很多人羨慕的是,他們二人擁有的一段最後的旅途時光。
你不說話的時候,我也不覺得尷尬
The Leisure Seeker
有那麼一個人,坐在你身側,你喝著咖啡,看著今日的財經報。那個人喝著牛奶,捧著手機看韓劇。她的笑聲並不甜美,還有些魔性,震得咖啡表層起了水波。好似投入湖裡的石子,打破你早晨內心的一份安寧。你皺眉,抬頭,看見她不以為然傻笑的模樣,忽然也想要開懷大笑。你笑並不是因為她喝牛奶後留下的一圈白鬍子,而是因為再看見他的那一刻,心中湧上來的那一份不自覺,在那一份不自覺的推動下,所有的別的情緒都煙消雲散。你或許還會笑,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比她還要傻。
隨後,你會假作很生氣的樣子,跟她吵架,跟她鬧脾氣。要她認錯,要她投降,要她屈服,希望的她,了解的她,都會是你的。
這樣的做法很幼稚,這樣的想法很自私,但是身體裡的那一份不自覺在很多年以後會告訴你,那就是你的年情。同樣也是,你的你們,到後來的我們的我們。
和他/她的開始,如俗話所說的——你不說話的時候,我也不覺得尷尬。
從年輕到老年,從青澀,到老道;從尷尬,到不尷尬;從不習慣,到習慣了還是要嘮叨。你會在心底說:「你討厭的時候,我也覺得你舉世無雙」。亦或是說「帶你一人到雲深不知處,帶回去藏起來!」
故事的開始
一個有強迫症【一定要穿的一絲不苟】,是Hemingway死忠粉的帥氣的文學教師,John
一個美麗可愛活潑,化妝精緻,聰明大膽,或激動或開心傷心的時候來一杯威士忌的妻子Ella
Mr Spencer & Mrs Spencer 一個患上了阿茲海默症,一個患上了癌症,開始了他們「荒唐」的私奔之旅。從馬塞諸塞州,開著自己房車
「」 一路南下,回顧 70th 和孩子門曾有過的一段旅行,他們本次的目的地是海明威故居——西鎖島key west 。
整兩個人性格迥異,連教育也是不同的,但是這並沒有阻礙他們二人的愛情。走到生與死的邊緣,就算是天堂,也要一起去看一看。
下房車的John會給Ella鋪好梯子,會提醒Ella小心,會稱呼Ella 「sweetheart」 「hon」,會因為Ella年情時候的初戀男友吃醋,會說你的瓶蓋打不開我幫你打開,會說「Me?going somewhere without you?」(我去哪不帶上你?),吃好吃的時候會想著你,會一起跳舞,會回頭去找不見的Ella。
Ella會給稀裡糊塗的John指路,會原諒記不住東西的John,雖然很傷心但會一直和John解釋,會給John在夜晚播放有著曾經回憶的錄像還有照片,會記得John的每一個細節……
見賢思齊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to love, honor, and cherish, 'til death do us part.
還記得那一段結婚致辭嗎:「從今後,永遠擁有你,不論環境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賤,是健康是殘疾。我都會愛你,尊敬你並珍惜你,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
J&E的生活中不能少了彼此,到了最後,好像一分一秒都不行。John不見了,Ella急得跳腳;Ella不見了,John很搞笑的照著照著,忘了自己在找Ella,最後看見了Ella的包包,聞見了她的口紅的味道,(有一種聞香識女人的趕腳)這才想起來自己在找Ella。這一段很有意思,有一點兒小插曲,有點兒小搞笑,但看的人誰都知道,這部電影開始進入倒數了。
<The Leisure Seeker>中的J&E,在他們最後的度假中遇見和他們一樣是夫妻的敘利亞二人;遇見和他們一樣擁有一對兒女,出來旅行的一家人;還遇到了令他們二人都會吃醋的往事。
這一切就好像是大眾生活的處處縮影。更或是一面明鏡。在我看來,總有一種「見不賢而內自省」的警示。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印象最深刻的是電影的最後,Ella病倒入院,John千辛萬苦找到了Ella。John那時看Ella的眼神,我覺得都要化了,好像是冬雪裡送來的溫酒,熱烈而溫暖。John親吻Ella,給Ella帶來了她平常都會戴的假髮,幫Ella穿好鞋,不顧一切,也不管醫院是否允許現在Ella出院,他抱著懷裡孱弱的妻子回到了房車。那一刻,我不知道John到底是清醒還是糊塗,甚至有那麼一刻,我覺得他就像是一哪怕脾氣的小孩子,有些膽怯,但又鉚足了勁兒。在前往房車的路上,John甚至還尿了。
該說他勇敢,還是傻帽?再多的議論對這種電影而言,面對著這部電影的初衷而言,都無足輕重了。
電影中的鋪墊做得非常細心:
1.電影的一開始,兒子Will回到家裡準備接走生病的父母,可這個時候,兩個人已經開始了他們的旅遊。這個時候出現了一個至關重要的人物——Lilian。
她先入為主地向John的兒子Will提出,如果他們照顧Ella很忙的話,她很樂意照顧John。
這為後來,John無意間將Ella當成了Lilian,將多年前John出軌Lilian的事情全盤托出作了很好的鋪墊。
對John而言,這無異於是他對Ella的愧疚之處。我也贊同有網友提出,為什麼旅途中一早醒來的John忽然舉槍對Ella,認為Ella出軌初戀男友Dan做出了很好的解釋。對於一個阿茲海默症患者,記憶很容易混亂甚至顛倒,這樣的說法我覺得可以分享。
2.如上1中提到的Lilian的出場,一開始我們並不了解John到底是什麼病。後來,John在車上在一塊過期的核桃酥後,一直強調一件事——"I want a burger."(我想吃漢堡。)不論服務員問什麼,他都只回答說,我想吃漢堡,這不難證明John應景生病了。
再後來,Ella和兒女打電話;John鬧脾氣,無理取鬧像小孩子的時候;上一秒還在整理物品,下一秒就忘記了自己在哪裡;忽然想起自己的兩個孩子,還以為他們沒有長大,諸如此類。隨著劇情的發展,不難猜出John得了老年癡呆。
3.但他們到達CHESTER PARK,John在車下邊準備露營的東西,Ella「鬼鬼祟祟」的在車上用膠帶講什麼東西遮住。
故事的最後,Ella打開了那個東西,兩個人相擁死在了一起。
4.為了塑造John這個Hemingway死忠粉形象,電影中有強調他有時候會不記得現在的具體時間,不認識並且不記得自己的妻子和兒女,偏偏記得海明威書中的話
5.有的人提到,說這部電影的故事情節很一般,並沒有想象中還有各方面推薦說的那麼好。在此,我要提出我個人的看法。我並不覺得這部電影要用推廣還有到底是誰製作的視角去評判這部電影,而應該用真正看這部電影,體會這一電影的視角去看。
你或許喜歡情節,喜歡它的拍攝方式,喜歡它電影的主人翁,等等。
但這一切裡邊包含的雜質,都不能足以讓有的人直接否認了這部作品的好,去說這部電影不好。
我個人而言,我會覺得這是一部電影,很平常的電影,簡述了一個不平凡發故事。
最後的最後,我想說:
再適合的兩個人也需要磨合,再相愛的兩個人也需要原諒。
沒人是真聖人,也沒有人能逾矩死神的臂膀。
在愛和死亡面前,剩下的一切都沒有了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