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離經叛愛》影評:原著裡的不服從精神,不只是性傾向
離經叛愛影評
《Disobedience》是2017年初拉子社群盛傳的大片。9月10日在多倫多影展首映。
英國女作家Naomi Alderman第一部小說,2006年獲得新秀作家獎、猶太創作獎等肯定。Rachel Weisz(瑞秋·懷茲)相中這部作品,因為她一直在找尋兩個女性為中心的故事。她擔任電影製作人,同時出任女主角Ronit,邀請智利導演Sebastián Lelio負責導演及編劇。另一位女主角也是名叫瑞秋的Rachel McAdams(瑞秋·麥亞當斯)飾演Esti。三角關係裡的Dovid由英國男星Alessandro Nivola演出。Dovid的角色在某些方面很像他演過的《Laurel Canyon月桂谷》。
首映觀眾的反應很複雜。傳出來的第一個讚美,認為兩位女主角的銀幕默契很好。大家最在意兩件事:(一)床戲在原著裡只是輕描淡寫的一段過場,有人形容電影版是insane,總之超出原著,甚至有點kinky(不管是為了行銷目的還是詮釋方式);(二)Esti的結局和原著乾淨的收尾不太一樣,比較開放。
書裡Ronit和Esti的角色塑造剛好相反,前者越看越搖頭,後者越看越喜歡。電影版把Ronit改編得較為討喜,從原著的財務分析師,變成攝影師(又來了)。書中纖瘦的Esti是很有後勁的角色,她才是實踐Disobedience的意義。
回來談小說吧。
我不喜歡書中使用lesbian,這只是反叛的旗幟,還稱不上感情的核心。Disobedience彰顯的反叛並不是禁忌的同性愛情,而是勇敢質疑傳統猶太社會的封閉壓制。三個角色Ronit、Esti、Dovid用自己的方式挑戰,呈現不同的層次,應該在保守的猶太社群引起很大的反思。這本書對於不可懷疑上帝的基本教義提供不同的聲音。
每個章節分成兩個視角,第一個是全知觀點,通常先從一項猶太傳統或經典說起,接著描述人事物,推動故事。第二個是Ronit的視角和她的冷嘲熱諷。
Ronit是倫敦近郊猶太牧師的獨生女,四歲喪母。從小鬼靈精怪和傳統社群格格不入。大學被送到美國念書,畢業後在紐約自力更生,從此沒再回鄉,直到八年後父親過世,她回來處理喪事,發現青春時期的戀人Esti嫁給一直輔佐父親教會執事的堂哥Dovid。
Ronit就像典型的紐約客,好發議論不願沉默。傳統社群的每件事,都被她揶揄一番,現代讀者跟著點頭附和。她自知在家鄉不受歡迎,便拿禁忌當成攻擊武器,在正式晚宴上胡扯要和同性伴侶成家生子,還在煩惱精子來源。事實上,這都是謊言。
她在紐約確實有過同性戀情,但是在故事進行式,正和已婚男上司藕斷絲連,直到後段被對方老婆發現,以辭職收場。我猜想為什麼作者把Ronit塑造的有點自私自利虎頭蛇尾?因為一走了之不是反叛。勇敢反叛是堅持站在原處試圖改變。(電影版把已婚男上司這段刪掉了)
小說開頭第一章是垂垂老矣的猶太牧師強撐著病體宣講,最終不支倒地。這個隱喻,象徵傳統時代結束。眾人憂心誰能繼續領導社群,Dovid是不是夠格的繼承者?
Dovid是書中難度很高的角色。他是Ronit年長四歲的堂哥。就讀神學院,長期跟在Ronit父親身邊學習。他一向沉默,沒有野心,沒有社群魅力。他有頭痛的隱疾。年輕時有段時間在家養病,透過Ronit的關係認識了Esti。三個人常常夢想未來的計劃,只有Ronit遠走高飛。Ronit常拿心理醫生的話當作擋箭牌,「你只救得了自己,救不了別人」。
Dovid一直對猶太牧師的角色保留態度,堅持不想上台演講、宣講。教會委員覺得他太沒有自信。Dovid也擔心眾人對Esti的態度會變本加厲,因為傳統要求牧師娘必須更「體面」。教會委員竟想把Esti安置海外,眼不見為淨(就像Ronit一樣嗎)。
這個神聖到理想化的角色,在書中是個大愛包容的人。他早知道Ronit與Esti過去的關係(其實小社群早就傳言)。據說電影版的Dovid本來不願意Esti離開,書裡的Dovid在目睹Ronit與Esti在床上,之後兩人有段告白。
Esti坦言她和Ronit早有戀情,而且從未改變(性傾向):
"It has always been this way with me. No other way. I think I will never be any different than this."
(弔詭的是原著的結局是兩人有了下一代,沒有分開)
Esti追問Dovid,既然早知兩人關係,為什麼還娶她?Dovid不忍心Ronit離去造成傷害:
"I didn't want you to shrink like this. I though I could keep you safe. I was wrong. I'm sorry."
Dovid接著主動同意Esti離開,不論是不是跟著Ronit一起離開。
他最後成為教會牧師,不願意像過去扮演偉大的領導人。有人離開投靠別的教會,有的主委轉移陣地營利。他努力在舊社群開展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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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真正的靈魂角色Esti,大概最令人心碎和最義正詞嚴的對白都留給了她。
她在學校教書。Ronit回來當天,她一直逗留在學校遲遲不回家。末了在學校遇見一位年輕漂亮的女同事,書中描繪她感受到女同事的肌理毛髮和散發出來的體熱,喚醒了Esti即將來臨的欲望。
在書裡,Esti一直期盼著Ronit,她是欲望的一方,主動吻了Ronit兩次。起初Ronit自認往前走了,過去已經過去了。後來她向Esti對質,妳為什麼從沒有求我留下來?Esti受不了拒絕,寧願不要開口。因為Ronit唸書後講的全是留在紐約的計劃。
Esti為什麼會嫁給Dovid?其實我們可以理解,在傳統壓力下不得不進入婚姻。但是Esti有「更好的理由」。她以舊約聖經的David和Jonathan感情為例。很多人將它解釋為同志戀情(見:約拿單)。大衛王愛約拿單超過對女性之愛。後來約拿單戰死,大衛王娶了約拿單的姐妹Michal。(這本小說有許多聖經隱喻)
Esti對Ronit提過她的不服從主張:
"Sometimes I think that God is punishing me. For what we did together. Sometimes I think that my life is a punishment for wanting. And the wanting is a punishment, too. But I think- if God wishes to punish me, so be it; that is His right. But it is my right to disobey."
(有時我覺得因為我們在一起而受到上天懲罰。有時我因為慾望受到懲罰。其實慾望本身也是種懲罰。如果上天要懲罰我,那就來吧,這是他的權力。但是我也有權力不去服從。)
最後Dovid在教會不顧反對引介Esti站在台上,公開她曾向老牧師表白有女女慾望。老牧師安慰她,欲望本身沒有錯,但是實踐慾望是被禁止的。建議她嫁給安靜不多要求的男子,而且不要再談論。Esti認為「這是錯的」。因為上帝既然賜與人類說話的能力,人類就該創造而不是催毀說話的價值:
"I have desired that which is forbidden to me. I continue to desire it. And yet, I am here. I obey the commandments. It is possible as long as I do not have to do so in silence."
(過去我有禁忌的慾望,至今仍是。但是我沒有逃避。我願遵守誡律,只要不是強迫沉默以受。)
原著有些邏輯,我不表贊同,不是我強力推薦的書單。但是就女同主題,這本小說自有主張,而不是泛泛的感情故事。電影宣傳將逐漸傳播,當越來越多人只注意床戲和吻戲,別忘了原著對抗僵化體制具有強烈不服從的精神。
英國女作家Naomi Alderman第一部小說,2006年獲得新秀作家獎、猶太創作獎等肯定。Rachel Weisz(瑞秋·懷茲)相中這部作品,因為她一直在找尋兩個女性為中心的故事。她擔任電影製作人,同時出任女主角Ronit,邀請智利導演Sebastián Lelio負責導演及編劇。另一位女主角也是名叫瑞秋的Rachel McAdams(瑞秋·麥亞當斯)飾演Esti。三角關係裡的Dovid由英國男星Alessandro Nivola演出。Dovid的角色在某些方面很像他演過的《Laurel Canyon月桂谷》。
首映觀眾的反應很複雜。傳出來的第一個讚美,認為兩位女主角的銀幕默契很好。大家最在意兩件事:(一)床戲在原著裡只是輕描淡寫的一段過場,有人形容電影版是insane,總之超出原著,甚至有點kinky(不管是為了行銷目的還是詮釋方式);(二)Esti的結局和原著乾淨的收尾不太一樣,比較開放。
書裡Ronit和Esti的角色塑造剛好相反,前者越看越搖頭,後者越看越喜歡。電影版把Ronit改編得較為討喜,從原著的財務分析師,變成攝影師(又來了)。書中纖瘦的Esti是很有後勁的角色,她才是實踐Disobedience的意義。
回來談小說吧。
我不喜歡書中使用lesbian,這只是反叛的旗幟,還稱不上感情的核心。Disobedience彰顯的反叛並不是禁忌的同性愛情,而是勇敢質疑傳統猶太社會的封閉壓制。三個角色Ronit、Esti、Dovid用自己的方式挑戰,呈現不同的層次,應該在保守的猶太社群引起很大的反思。這本書對於不可懷疑上帝的基本教義提供不同的聲音。
每個章節分成兩個視角,第一個是全知觀點,通常先從一項猶太傳統或經典說起,接著描述人事物,推動故事。第二個是Ronit的視角和她的冷嘲熱諷。
Ronit是倫敦近郊猶太牧師的獨生女,四歲喪母。從小鬼靈精怪和傳統社群格格不入。大學被送到美國念書,畢業後在紐約自力更生,從此沒再回鄉,直到八年後父親過世,她回來處理喪事,發現青春時期的戀人Esti嫁給一直輔佐父親教會執事的堂哥Dovid。
Ronit就像典型的紐約客,好發議論不願沉默。傳統社群的每件事,都被她揶揄一番,現代讀者跟著點頭附和。她自知在家鄉不受歡迎,便拿禁忌當成攻擊武器,在正式晚宴上胡扯要和同性伴侶成家生子,還在煩惱精子來源。事實上,這都是謊言。
她在紐約確實有過同性戀情,但是在故事進行式,正和已婚男上司藕斷絲連,直到後段被對方老婆發現,以辭職收場。我猜想為什麼作者把Ronit塑造的有點自私自利虎頭蛇尾?因為一走了之不是反叛。勇敢反叛是堅持站在原處試圖改變。(電影版把已婚男上司這段刪掉了)
小說開頭第一章是垂垂老矣的猶太牧師強撐著病體宣講,最終不支倒地。這個隱喻,象徵傳統時代結束。眾人憂心誰能繼續領導社群,Dovid是不是夠格的繼承者?
Dovid是書中難度很高的角色。他是Ronit年長四歲的堂哥。就讀神學院,長期跟在Ronit父親身邊學習。他一向沉默,沒有野心,沒有社群魅力。他有頭痛的隱疾。年輕時有段時間在家養病,透過Ronit的關係認識了Esti。三個人常常夢想未來的計劃,只有Ronit遠走高飛。Ronit常拿心理醫生的話當作擋箭牌,「你只救得了自己,救不了別人」。
Dovid一直對猶太牧師的角色保留態度,堅持不想上台演講、宣講。教會委員覺得他太沒有自信。Dovid也擔心眾人對Esti的態度會變本加厲,因為傳統要求牧師娘必須更「體面」。教會委員竟想把Esti安置海外,眼不見為淨(就像Ronit一樣嗎)。
這個神聖到理想化的角色,在書中是個大愛包容的人。他早知道Ronit與Esti過去的關係(其實小社群早就傳言)。據說電影版的Dovid本來不願意Esti離開,書裡的Dovid在目睹Ronit與Esti在床上,之後兩人有段告白。
Esti坦言她和Ronit早有戀情,而且從未改變(性傾向):
"It has always been this way with me. No other way. I think I will never be any different than this."
(弔詭的是原著的結局是兩人有了下一代,沒有分開)
Esti追問Dovid,既然早知兩人關係,為什麼還娶她?Dovid不忍心Ronit離去造成傷害:
"I didn't want you to shrink like this. I though I could keep you safe. I was wrong. I'm sorry."
Dovid接著主動同意Esti離開,不論是不是跟著Ronit一起離開。
他最後成為教會牧師,不願意像過去扮演偉大的領導人。有人離開投靠別的教會,有的主委轉移陣地營利。他努力在舊社群開展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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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真正的靈魂角色Esti,大概最令人心碎和最義正詞嚴的對白都留給了她。
她在學校教書。Ronit回來當天,她一直逗留在學校遲遲不回家。末了在學校遇見一位年輕漂亮的女同事,書中描繪她感受到女同事的肌理毛髮和散發出來的體熱,喚醒了Esti即將來臨的欲望。
在書裡,Esti一直期盼著Ronit,她是欲望的一方,主動吻了Ronit兩次。起初Ronit自認往前走了,過去已經過去了。後來她向Esti對質,妳為什麼從沒有求我留下來?Esti受不了拒絕,寧願不要開口。因為Ronit唸書後講的全是留在紐約的計劃。
Esti為什麼會嫁給Dovid?其實我們可以理解,在傳統壓力下不得不進入婚姻。但是Esti有「更好的理由」。她以舊約聖經的David和Jonathan感情為例。很多人將它解釋為同志戀情(見:約拿單)。大衛王愛約拿單超過對女性之愛。後來約拿單戰死,大衛王娶了約拿單的姐妹Michal。(這本小說有許多聖經隱喻)
Esti對Ronit提過她的不服從主張:
"Sometimes I think that God is punishing me. For what we did together. Sometimes I think that my life is a punishment for wanting. And the wanting is a punishment, too. But I think- if God wishes to punish me, so be it; that is His right. But it is my right to disobey."
(有時我覺得因為我們在一起而受到上天懲罰。有時我因為慾望受到懲罰。其實慾望本身也是種懲罰。如果上天要懲罰我,那就來吧,這是他的權力。但是我也有權力不去服從。)
最後Dovid在教會不顧反對引介Esti站在台上,公開她曾向老牧師表白有女女慾望。老牧師安慰她,欲望本身沒有錯,但是實踐慾望是被禁止的。建議她嫁給安靜不多要求的男子,而且不要再談論。Esti認為「這是錯的」。因為上帝既然賜與人類說話的能力,人類就該創造而不是催毀說話的價值:
"I have desired that which is forbidden to me. I continue to desire it. And yet, I am here. I obey the commandments. It is possible as long as I do not have to do so in silence."
(過去我有禁忌的慾望,至今仍是。但是我沒有逃避。我願遵守誡律,只要不是強迫沉默以受。)
原著有些邏輯,我不表贊同,不是我強力推薦的書單。但是就女同主題,這本小說自有主張,而不是泛泛的感情故事。電影宣傳將逐漸傳播,當越來越多人只注意床戲和吻戲,別忘了原著對抗僵化體制具有強烈不服從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