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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脫一穿早已是不惑,紅塵不解世間風情,時至今日愛一人足矣!

2021-03-12 20:03:11

從舒淇出道,到現在和馮德倫成婚,一路上都伴隨著爭議,在網上隨便翻了翻,關於舒淇感情史寫作的文章,在每一篇中你都會發現這樣的字眼:XX媽媽不同意;xx爸爸不同意。

是啊,國人都是講道義的講傳統的,一般百姓家聘媳婦,也要看對方的祖宗三代,何況一位紅顏知己。

舒淇生在臺灣長大,在香港長大,其實不太願意與兩個不同的人做比較,對他們都不太尊重,但偶爾閒暇時,翻閱一下香港女星的情史,你就會發現,兩個人的相貌,舒淇非常純淨,非常清新。

她從不干涉別人的婚姻,從不和有錢的商人糾纏,豪門恩怨。與馮德倫結婚前,她曾有過兩次長時間的戀情,以及一閃而過的緋聞。

最初的一段是和黎明,那時她22歲,剛拍完《玻璃之城》,兩人萌生了愛情,一起度過了6年。

六年,是舒淇最好的青春,她奔向了婚姻。但是最終得到的還是那句經典:對不起,我爸媽不同意。

其次,是與張震的戀愛,彼時她已29歲,再次以「最美好的時光」摘得金馬獎影后。自以為有資格結婚生子,卻和張震走到一起,愛了四年整。

2013,張震結婚了,新娘不是她,結束語高:對不起,我爸媽不同意。結婚那天,舒淇走了,張震的妻子莊雯如當眾在媒體面前,將手捧鮮花交到舒淇手中,並對她說,你一定要幸福。太棒了,張震娶了個好女人!於是舒淇哭了,笑了,又笑了,泯恩仇了。

人人都有權追求幸福,但並非人人都有權獲得幸福。那個時候,我很心疼舒淇,男朋友結婚了,新娘不是我。

舒淇一脫一穿已到了不惑之年,而直到40歲的時候,她終於情投意合,嫁給了馮德倫。雖然舒淇有過黑料,但直到現在,許多人的心裡仍然還是女神。也許是紅塵不解風情,但只要有一個懂得欣賞她美的人,就足夠了。

如此美麗的女子不應再受曾經的束縛,幸好她遇見了馮德龍,也遇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如今的她也把自己的愛都給了願意陪她度過餘生的人,她也只求他一人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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