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娛樂

39歲林依晨自曝懷孕艱難:孩子不是婚姻的紐帶,愛才是

2021-03-21 08:01:47

高爾基曾說:

「婚姻是兩個人精神的結合,目的就是要共同克服人世的一切艱難、困苦。」

很多人認為,婚姻是搭夥過日子,其實不然,好的婚姻,一定有精神上的共鳴,生活的共同追求,以及相伴到老的決心。

每一樁幸福婚姻的背後,都有著難以言說的苦楚,就看夫妻如何面對。

這世上沒有完美的人和婚姻,有的,只是兩個不完美的人,努力經營了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庭。

就像林依晨一樣。

在很多人看來,林依晨是幸福且無憂無慮的,她有著為之驕傲的事業,有著令人羨慕的婚姻,是家庭事業雙豐收的贏家。

然而,她的幸福裡有遺憾,結婚7年,始終沒有孩子。

近日,林依晨現身某活動,被採訪時,罕見的談到了關於孩子的問題。

備孕好久都沒懷上,林依晨既無助又滿面愁容的說道:

「這個東西就是不知道該怎麼去努力,就任何你想得到的方式,我們可能都試了。」

科學的治療方法,依然沒能讓林依晨完成當媽媽的心願,可見,這份完美婚姻的背後,也有著不為人知的酸楚。

所幸,林依晨和丈夫林於超一直不離不棄,對生活對婚姻對孩子始終沒有放棄。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不會各自飛。

只要兩個人之間還有愛情,日子就不會枯萎,孩子也總有一天會降臨。

林依晨不是生在終點的孩子,但不管在任何時刻,她都有笑著面對生活的勇氣。這樣的女孩,很勵志。

在林依晨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鬧不和,知道林依晨上了高中後,父母正式離婚,從此,林依晨就和母親一起生活。

女人要扛起一個家庭,何等艱辛,懂事的林依晨懂得媽媽的辛苦,能分擔的會多分擔一點。

大學時,有個比賽可以得到一些獎金,林依晨為了給弟弟買電腦就去參加了那個比賽,不曾想,就是這一個愛家人的簡單想法,徹底改變了林依晨的命運。

那時的林依晨,臉蛋圓圓的,眼睛小小的,渾身散發著鄰家小女孩的氣息。

她這精緻的小臉和氣質被星探發現後,林依晨就被邀約唱歌拍戲。

那時的林依晨,只一心想為家裡減輕生活重擔,便從事了娛樂行業,從此,遊離於各種青春劇,成了觀眾心中的「初戀」。

林依晨雖然身處紙醉金迷的娛樂圈,但活的比誰都清醒,她沒有被娛樂圈的繁華迷住雙眼,而是始終以學業為重。

邊寫作業邊拍戲,拍上課邊研究劇本,直到,順利拿了學位證,完成了自己的學生生涯。

也是她這種努力勤奮的生活態度,命運給她開了另一扇幸福之窗。

偶像劇爆火時代,林依晨在《惡作劇之吻》裡飾演了袁湘琴,這部劇,徹底讓林依晨成為海內外爆火的女星。

甜甜的愛情,稚嫩的容顏,完美無缺的演技,讓林依晨身價倍增。

也是在這個時候,林依晨遇見了自己的真名天子林於超。

林於超不是圈內人,但身家背景都很優秀,長的也很帥氣,和林依晨是高中同學。

當兩人在一場婚禮中相遇之後,年少的青澀時光再度被勾起,情愫產生,愛情的火花四濺,兩人相愛了。

那時的林依晨,剛剛三十歲,沒想過要結婚,但林於超的溫柔體貼,都成了她想把餘生託付給他的理由。

沒遇見林於超之前,林依晨從未想過結婚;遇見林於超之後,結婚這事,她未想過別人。

相愛且唯一契合的靈魂相遇,時光不該被辜負,兩人相愛了三年,便歡歡喜喜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原來,最好的愛情,並不是浪漫的過程,而是和你把結婚作為起點,在合法婚姻的存續下,繼續維持這份愛,讓感情成為唯一不可替代的永恆。

弗洛姆說:

「愛情從來不只是一種情感,更是一個決定、一種判斷和一種承諾。」

它是一種責任,一份堅定,是往後餘生的付出。

林依晨在自己33歲的年紀裡,歡歡喜喜的嫁給了愛情,和林於超喜結連理。之後的每一天,她不再是孤獨的林依晨,而是一個幸福的小女人。

林於超給足了她想要的尊重,讓她婚後還能從事自己喜歡的事業和興趣,讓她成了現實版的「袁湘琴」。

曾經那個天真爛漫的少女,終於在婚姻的愛護下,萌生了做媽媽的願望。

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婚姻的產物,每一個幸福的女人都想要和心愛的男人生孩子,完成這生命的旅途。

只可惜,林依晨暫時還沒能如願。

於好的婚姻而言,孩子是錦上添花的存在,卻不是婚姻的紐帶,白頭偕老需要「愛。」

林依晨雖然還未懷上孩子,但她和老公的感情,依舊甜蜜如初。

林夕說過這樣一段話:

「很多人結婚只是為了找個跟自己一起看電影的,而不是能夠分享看電影心得的人。如果為了只是找個伴,我不願意結婚,我自己一個人都能夠去看電影。」

誠然如是,夫妻之間的感情和責任,來自於心靈寄託,來自於契約精神,婚姻,是面對困難的同舟共濟,不離不棄,相伴到老的決心。

只要兩人心存愛意,就沒有過不去的坎兒。

林依晨暫時沒有孩子,但兩情若是長久,又豈在朝朝暮暮?

《親密關係的重建》一書裡寫道:

「愛」是長期關係當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之一。

心存執念,不負過往,無懼餘生,最好的,一定會在最後出現。祝福林依晨早日懷上寶寶。

END

孩子於婚姻而言,重要嗎?

歡迎討論

#林依晨#


IT145.com E-mail:sdd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