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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可申請全流程

2021-05-23 15:00:21

經常有人在後臺或直接電話諮詢認證君,如何申請實驗室認可資質?對於這個問題,認證君根據中國認可釋出的內容進行了整理,從申請賬號開始,手把手教你申請實驗室認可,內容僅供參考。

第一步,先申請一個賬號

(一) 未獲認可機構賬號獲取方式

a) 登入CNAS網站:www.cnas.org.cn,「首頁—線上服務—實驗室/檢驗機構認可業務線上申請—進入系統」,開啟系統登入頁面。

b) 點選登入頁面下方的「新機構使用者註冊」連結,進行預申請操作。

c) 預申請頁面的上方是注意事項和預申請操作步驟,操作前應仔細閱讀。下面是需要機構使用者輸入的資訊,包括聯絡人資訊、申請主體資訊和預申請業務資訊。

注意事項:

1.預申請註冊僅對於從未進行認可申請的機構使用,如已取得過認可證書(無論證書當前為何種狀態),請通過登入頁面右下角的「忘記密碼」功能取得,或聯絡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以下簡稱「CNAS」)認可七處取得系統機構登入賬號及密碼。

2.提交後的預申請,可在預申請上填寫的郵箱中找到,檢視、驗證郵件。

3.通過預申請後,可進行線上申請, 但同時依然需要將紙質申請書發給CNAS認可七處進行申請。

4.如果已經認可過的機構要申請其他資質。請先登入系統,然後業務領域變更增加其他資質。

例如已經獲得實驗室資質,但是現在還要獲取其他檢驗機構資質的情況。

5.聯絡人資訊很重要,影響與預申請受理人員聯絡及日後接收系統傳送郵件。

6.目前本系統向用戶傳送郵件所用的系統郵箱是cnaslas@cnas.org.cn。

7.預申請業務資訊很重要,要選擇相應的業務並填寫對應的描述資訊。應至少選擇一項,並在選項對應的輸入框中填寫選擇該領域的相關情況說明。

8.組織機構程式碼,請填寫時去掉中間的「-」,如 XXXXXXXX-L 直接填寫為 XXXXXXXXL。

9.頁面中標註紅色星號的為必填項,如果漏填,系統將無法儲存所填資訊。

d) 填寫完各項資訊之後點選按鈕,系統對輸入資訊進行正確性校驗,提交成功後顯示提示資訊如下圖:

e) 機構使用者登入郵箱,開啟收件箱,檢視郵件通知:

f) 通過瀏覽器訪問郵件中的驗證預申請的地址,開啟網頁如下:

通過瀏覽器訪問檢視已提交的預申請資訊的地址,開啟網頁如下:

g) 預申請驗證成功之後,預申請記錄流轉到CNAS的預申請受理列表,CNAS具有預申請管理角色的使用者會進行處理,結論為批准或不批准。

如果批准機構預申請,將傳送郵件通知機構使用者,機構使用者登入郵箱,開啟收件箱,檢視郵件通知,獲取批准使用者名和密碼,使用者名和密碼中的英文字母要區分大小寫。

機構使用者輸入預申請批准後獲得的使用者名和密碼登入系統,點選選單「維護使用者資訊」-「修改使用者帳戶密碼」選單項,可以修改密碼。

h) 通過瀏覽器訪問郵件中的檢視已批准預申請資訊的地址,開啟網頁如下:

(二)已獲認可機構賬號獲取方式:

a) 登入CNAS網站:www.cnas.org.cn,「首頁—線上服務—實驗室/檢驗機構認可業務線上申請—進入系統」,開啟系統登入頁面。

b) 進入使用者登入頁面後,點選「已獲認可機構密碼」找回機構賬戶密碼。

c) 輸入證書號,系統自動帶出之前申請認可對應的聯絡人郵箱,點選提交。若您需要修改郵箱,請發郵件至tianss@cnas.org.cn,資訊包括:單位名稱、認可註冊號、原郵箱、更改後的郵箱,聯絡人姓名和電話。請您在發完郵件後的1-2個工作日後重新登入系統,用更改後的郵箱自助找回原使用者名和密碼。若您已經成功修改了郵箱,仍無法登入,請您發郵件至kuiy@cnas.org.cn諮詢,相關工作人員將會在2-3個工作日進行郵件回覆。

d) 然後系統會向您的郵箱地址裡,傳送一封郵件,然後開啟郵件進行密碼更改操作。

e) 通過瀏覽器訪問郵件中的網址,開啟機構使用者登入密碼修改頁面:

f) 在使用者新密碼、確認新密碼文字框中,輸入新密碼,點選按鈕,系統彈出成功提示。

點選「確定」按鈕,開啟系統登入頁面。

第二步 完成線上提交

(一)登陸 實驗室/檢驗機構認可業務系統填寫相關資訊

具體步驟流程可參考下面的實驗室認可流程圖: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導讀》

這份導讀適用於檢測和校準實驗室從認可申請、現場評審到認可評定、獲准認可的全過程,以及認可過程中的主要關鍵點和注意事項等,同時這份導讀還包括了與檢測和校準實驗室有關的認可規則、準則及指南等規範檔案和獲准認可實驗室的名錄和能力查詢。

最方便的方法,大家可以登陸CNAS官網,直接下載使用或線上開啟這份客戶端程式,連結如下(建議用電腦開啟瀏覽):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導讀

(部分內容)

認可條件

初次認可

(一)意向申請

(二)申請受理條件

根據CNAS-RL01:2019《實驗室認可規則》的要求

(注:下文重點標記部分為2019版區別於2018版RL01的內容):

6 申請受理要求

6.1 提交的申請資料應真實可靠,申請人不存在欺詐、隱瞞資訊或故意違反認可要求的行為。

注:違反申請資料真實可靠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

—— 提交的申請資料有不真實的情況;

—— 同一材料內或材料與材料之間多處出現自相矛盾或時間邏輯錯誤;

—— 與其他申請人資料雷同等。

6.2 申請人應對 CNAS 的相關要求基本瞭解,且進行了有效的自我評估,提交的申請資料齊全完整、表述準確、文字清晰。

注:申請認可的境內實驗室,應提交完整的中文申請材料,必要時可提供中、外文對照材料。

6.3 申請人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其活動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6.4 建立了符合認可要求的管理體系,且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以上。即:管理體系覆蓋了全部申請範圍,滿足認可準則及其在特殊領域的應用說明的要求,並具有可操作性的檔案。組織機構設定合理,崗位職責明確,各層檔案之間介面清晰。

6.5 進行過完整的內審和管理評審,並能達到預期目的,且所有體系要素應有運行記錄。

注:內審和管理評審應在管理體系運行 6 個月以後進行。

6.6 申請的技術能力滿足 CNAS-RL02《能力驗證規則》的要求。

6.7 申請人具有開展申請範圍內的檢測/校準/鑑定活動所需的足夠的資源,例如主要人員,包括授權簽字人應能滿足相關資格要求等。

6.8 使用的儀器裝置的量值溯源應能滿足 CNAS 相關要求。

6.9 申請認可的技術能力有相應的檢測/校準/鑑定經歷,上述經歷應覆蓋申請的全部項目/參數。

注 1:申請人申請的檢測/校準/鑑定能力應為經常開展且成熟的項目。

注 2:對於不申請實驗室的主要業務範圍,只申請次要工作領域的,原則上不予受理。對於雖然申請了主要業務範圍,但不申請認可其中的主要項目,只申請認可次要項目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注 3:對所申請認可的能力,申請人應有足夠的、持續不斷的檢測/校準/鑑定經歷予以支援。如近兩年沒有檢測/校準/鑑定經歷,原則上該能力不予受理。申請人不經常進行的檢測/校準/鑑定活動,如每個月低於 1 次,應在認可申請時提交近期方法驗證和相關質量控制記錄。對特定檢測/校準/鑑定項目,申請人由於接收和委託樣品太少,無法建立質量控制措施的,原則上該能力不予受理。

6.10 CNAS 具備對申請人申請的檢測/校準/鑑定能力,開展認可活動的能力。

6.11 CNAS 認可準則和要求類檔案不能作為申請人的能力申請認可。

6.12 CNAS 祕書處認為有必要滿足的其他方面要求。

6.13 存在以下情況時,將不受理申請人的認可申請:

a)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或提交的申請資料有不真實的情況,或申請人存在欺詐行為、隱瞞資訊或故意違反認可要求等。

b) 申請人不能遵守認可合同關於公正誠實、廉潔自律等內容。

c) 不能滿足上述6.2~6.12 條的要求。

d) 5.1.2.4 所述情況。

6.14 當 CNAS 對申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後,申請人再次提交認可申請時,根據不同情況須分別滿足以下要求:

a) 由於 6.13a)和 b)所述原因不予受理認可申請的,CNAS 祕書處在作出受理決定之後的36個月內不再接受申請人的申請。在獲得對該實驗室誠信、廉潔自律的信心之前,不再受理其再次提出的認可申請。

b) 由於申請人管理體系不能滿足認可要求或體系運行有效性存在問題不予受理認可申請的(如不能滿足6.4、6.5條要求),申請人須在作出受理決定 6 個月以後才能再次提交認可申請。

c) 由於技術內容不能滿足要求不予受理認可申請的(如 6.6~6.9 條),申請人須在滿足相關技術要求後才能再次提交認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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