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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航空公司倒閉後贏官司 :女飛行員提前離職被判賠191萬

2021-03-23 07:03:08

航空圈訊中國臺灣一名女飛行員簽約服務航空公司10年,但是工作2年多後就離職,航空公司將其告上法庭,索賠200餘萬臺幣,法院判決航空公司勝訴。有點搞笑的是,勝訴的航空公司已經倒閉停飛。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遠東航空提告主張,陳緒芬在2010年9月1日與遠東航空公司簽訂飛行機師養成訓練契約,約定她應參加公司提供的飛行機師養成訓練,並自正式任用為飛行機師之日起,為遠東航空服務至少10年,若有違反,陳應賠償公司損失,而她在2011年11月1日起受聘為副機師,依照約定陳緒芬最少要在遠航工作到2021年。

公司指控,陳女放棄每月12.9萬元臺幣的高薪,在2014年10月1日離職,故遠航求償訓練費用與生活津貼,總計求償202萬餘元臺幣,她的兩名契約連帶保證人,也應與陳女負連帶賠償責任。

陳女辯稱,簽約時並未取得民航機師證照,因此遠航簽約時主張的權利為「預約」,遠航不得主張最低服務年限的權利,且她受訓期間在航務處輪值,負責收發公文、接受主管指示提供勞務,並在養成訓練第三階段執行載客飛行任務,不得列入違約金之計算。另外遠航前次財務危機時,直到2011年4月18日復航,所以2011年11月1日才聘用她並起算服務年限,陳認為不公平。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陳姓副機師等人賠償47萬餘元,案經上訴,二審由臺灣「高院」審理,改判陳姓副機師等人賠償191萬餘元。該女飛行員依舊不服上訴,最終法院於2021年3月22日進行終審判決,陳姓副機師等人敗訴,賠償航空公司191萬餘元,全案確定。

據航空圈瞭解, 遠東航空1957年6月5日創立,初期提供郵件運送等服務,1962年投入定期客運航線,主要運營澎湖、金門等航線,2008年爆發財務危機暫停營業,後由樺福集團董事長張綱維接手,並於2011年4月正式復航, 2019年12月13日起因財務問題無預警停飛,因為未提前申請停飛,臺灣交通主管部門2020年1月31日正式宣佈廢除遠東航空民用航空運輸營運許可證。而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因被控掏空公司36億元等罪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近日裁定讓他以8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共1億元臺幣交保,律師辦妥手續後,張從臺北看守所獲釋,他從2020年4月2日偵查中羈押至2021年3月17日,終於結束350天牢獄生活,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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