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鬼修女》影評:鬼修女,滿足了我對西方驅魔的幻想
鬼修女影評1977年,英國倫敦,哈德森家的姐妹倆怎麼都不會相信,自己玩的通靈遊戲竟差點讓這個本就貧困的家庭走向敗亡。
她們的遊戲將邪靈吸引,它寄居在哈德森家中,折磨、恐嚇家裡的孩童,還妄圖附身於妹妹珍妮特·哈德森身上。
這件發生在恩菲爾德小鎮的鬧鬼事件,就是70年代,英國最知名的靈異事件「恩菲爾德凶宅惡靈事件」。
後來在美國驅魔人的「艾德和羅琳·沃倫」的抗爭下,名為「瓦拉克」惡魔被驅逐。
再後來,一位叫溫子仁的導演,將這個故事拍成了電影[招魂2]。
直到最近,一部揭示其起源的電影[鬼修女]再現,讓我們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當然電影只要驚嚇觀眾就可以了,但對於普通人,如何避免這類情況才更是重中之重。
所幸當年成功驅離「瓦拉克」的沃倫夫婦留下了寶貴的經驗 。
01
鬼與惡魔
在沃倫夫婦的鬼神理論中,「幽靈」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靈體:人類的鬼魂和惡魔。
當然了,沃倫夫婦是真實存在的,絕非電影杜撰。(再次說明下!)
夫婦二人在研究和實地「體驗」中,發現鬼魂是傷害比較小的一類。
當然鬼魂也跟我們印象裡相似。
用艾德的話說就是:「此人生前發生了悲劇,或是突然死亡,或是遭受重創;亦或者是鬼魂對世上的某樣東西格外留戀而不肯離開。」
像我們印象中的冤死鬼、地縛靈,都屬於這類範疇。
而一般來說,想要遇上這類撞鬼這類倒霉事。在美國,得是那種老而偏僻的住宅。
所以恐怖片套路裡那種荒郊野嶺「碰巧」趕上血光之災的,也不是沒有理論依據。
而想要碰上這等怪事,你也得有和鬼魂相同強烈的情感。
比如自殺念頭會吸引自殺的鬼;嬰孩會吸引難產而死的婦女等等。
也和東方傳說相似,怨氣越大、惡意越大的鬼魂對人類的傷害也就越大。
簡單想象就是一個百十年負能量纏身的人在你身旁……
還有一種情況是鬼魂想要傾述,它們會想方設法引起人類注意,解決自己的問題。
比如1972年10月,沃倫夫婦在西點軍校處理的鬧鬼事件,便是一位名叫格利爾的亡魂想要向軍方懺悔。
它用偷高官的私人用品放歸別處的方法引起騷動。
而對於鬼魂,沃倫夫婦的總結是:鬼魂是被動的實體,能力有限。
它們的活動就像一個循環:現身、溝通、消失。
它們只能讓人類瞭解自己的存在,它們也更關注自身的問題。
不過就像[招魂]系列,嚇人的鬼魂手指頭都能數得過來。
對於沃倫夫婦,魔鬼才是他們的老大難。
對於我國這樣想象力豐富的國度,只把靈體簡單地分為鬼和惡魔可能不妥。
但對於沃倫夫婦,這種分類同樣是探索得來的。即從兇狠的幽靈認知到是惡魔。
人類鬼魂相比惡魔,相對溫和,嚇到人類可能便會消失,但惡魔卻以此為樂。
它們喜歡不斷營造恐怖的氣氛,玩弄、折磨、恐嚇被糾纏的人。
它們所到之處會有股硫磺、糞便、腐肉類似的惡臭味。
這其中更會出現顛倒的十字架、尿液、糞便等褻瀆、汙穢的行為、東西出現,惡魔以此宣示主權。
同時它們利用環境(像幻覺、降溫、氣味)甚至是在心中投射恐懼,壓迫冒犯它領地者。
惡魔亦是幻術的使用者集大成者,鬼打牆什麼的不在話下。
同時鬼魂只要有能量便可現身,但惡魔及邪惡現象卻只能在沒有光的時候出現(它們怕光),也多是夜晚。
據說親眼所見惡魔之人形容:「它們比自然的黑色還黑。」
而為了貫徹自己的目的,惡魔會從身、心兩處攻擊人類。
它們也不懼怕人類,唯獨背誦經文、提及上帝、耶穌,等神聖行為;使用聖水、十字架這些聖物,才能令它們驚恐、畏懼。
艾德對此有個很有趣的說法——「那現象與宗教密不可分。是因為惡魔對宗教事物有反應,人們或許不信上帝,但它們怕。」
同時作為存活了幾百甚至上千年的惡魔,它們擁有那些通曉過去未來的力量。
艾德驅魔常常遇到附身者的第一句咆哮:「艾德·沃倫,我知道你是誰!」
而且它們也會有預謀地在驅魔人還未行動時,恐嚇、破壞以阻止他們驅魔。
而要說惡魔的目的無外乎是殘害、奪取人的性命,越多越好。
這也是為何[鬼修女]、[招魂2]、[安娜貝爾]最終都是惡魔作祟的原因。
當然,[招魂2]、[鬼修女]中惡魔「瓦拉克」更兇狠些。它乃傳說中《所羅門之鑰》72魔神的第62位,也算是地獄中有頭有臉的「大人物」。
02
要你命三步
但凡有惡魔出現,它的行為總逃不出三步——侵擾、壓迫、附身(還有特殊的第四階段既,死亡或跳過附身直接死亡)。
不過正常的人類生活,惡魔很難侵擾,它們想要侵入就要被人類「許可」。
沃倫夫婦總結兩點法則,做了它就有可能為惡魔敞開自家大門。一是吸引力法則,二是邀請法則。
吸引力法則和吸引鬼魂是一個道理,越消極、悲觀的人,惡魔越容易對他們施加影響。
而行為不端、罪大惡極之人也會招致惡魔(所謂「同道中人」)。
電影中,一般都是因為第二條邀請法則而闖禍。
「邀請」顧名思義,即人類通過儀式邀請惡魔前來,無論儀式大小,無論動機如何,一旦實施,就相當於給了惡魔作惡的許可。
當然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惡魔會專挑特別善良的人下手,以此來挑釁上帝。
1976年7月1日西德安娜莉絲附身事件便是艾德認為的挑釁上帝事件。
但這事兒結局是驅魔失敗,安娜莉絲死亡,母親和神父被判刑,驅魔也被曝光,讓大眾驚愕。
如果點背招惹到惡魔,很不幸,小打小鬧的第一階段:侵擾,開始。
這個階段惡魔目的就是製造恐懼、讓人們有負面心理。簡言之就是把住宅變成嚇人的鬼屋。
到了第二步,惡魔也就不滿足於藏在暗處束手束腳,它們會在精神、感官兩個方面進一步壓迫被害者。
同時也就意味著鬼屋中惡魔要開始控制人(奪取身體)。
在壓迫階段,惡魔也更願意表現自己的存在,會留下文字或象徵符號。
而當被害人崩潰、沒有驅魔者幫助,最後一步:附身便會到來。
而第二步壓迫和第三步附身之間,有著完全清晰的界限。
一旦附身成功,那麼之前的靈異活動就會停止,因為惡魔的目的已經達到。
艾德說:「附身時,惡魔一般會在心口處進入,而更多情況是從人的左側脖頸進入。」
被附身的人會如畜生般爬行、力大如牛、說著自己不懂語言,甚至會殘害自己的身體。
同時在他們身上也會發生迷失自我本性、身體變形、靈異現象等情況。
更加不幸的事,一旦附身成功,人類的身軀就像開放註冊的論壇,可以有很多隻惡魔入駐。
70年代西德驅魔失敗的案例中,安娜莉絲的身體據說被六位惡魔附身(路西法、猶大、尼祿、希特勒、該隱、佛烈契曼)。
但對於[鬼修女]來說,是更嚴重的情況——釋放惡魔「瓦拉克」於人間。
之後雖然惡魔再現身,甚至殺害開篇出現的鬼修女,但它並沒有實體。
還得回歸到「三步走」的套路中。
可也畢竟是大人物,折磨人法可比小嘍囉強多了。
03
驅魔不易
看似惡魔的詭計都有「三步走」的套路,但其實每個靈異事件的具體情況都不同.
同時不同惡魔,等級不同,難度也不一樣。
1928年愛荷華州,一位名為安娜·埃克倫德的女子就被路西法附身,當時據說有證人親眼見證。
驅魔的字面理解是「奉上帝之名驅走惡靈」。
這就意味著,普通人嘗試驅魔是非常危險的,甚至對於一些沒有驅魔經驗的神職人員來說一樣危險。
當代驅魔儀式有大,有小。
小型的驅魔儀式主要是驅離住宅中的惡魔。而大型,則是要將靈魂從惡魔手中拯救。
但無論哪種驅魔儀式,都需要虔誠、聖潔、謙虛、至善的;要身體和精神的足夠強壯非人神職人員去做。
因為驅魔本身很可能是長年累月不斷持續的,期間驅魔者更要遭受惡魔身心的雙重攻擊。
而這也僅僅是我們所不熟知世界的另一面而已。
想要不沾惹這些惡魔,其實也很簡單。
像狗、貓,鳥類等動物對惡魔很是敏感,有條件可以養個。
避開兩點邀請和吸引力法則,既不做通靈儀式和保持好心態。
另外選房時多個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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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LOGO李
文章源自微信公眾號:電影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