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花漾女子》影評:不覺得美國的趴體文化很SB嗎?
花漾女子影評《花漾女子》是美國女導演埃默拉爾德·芬內爾,凱瑞·穆里根主演的一女性題材影片,目前豆瓣評分7.4。
說實話,有段時間沒看過這麼讓我有表達欲的電影了。
雖然本片並不像《女魔頭》《殺死比爾》《親切的金子》那種特別生猛的女性復仇片,也沒有任何血腥鏡頭,但影片冷酷的情節還是挺有衝擊力的,讓人看完渾身發涼。
眾所周知,通常這種女權電影免不了要把男人拿來批判一番,《花漾女子》也不例外。但是在人均lsp的互聯網時代,我相信大部分男性觀眾看了這部影片也只能唾面自乾,畢竟影片開頭對男人的批評就很真實了:
女主角凱茜(凱瑞·穆里根 飾)對朋友醉酒後被性侵的事情耿耿於懷,於是她頻頻跑到酒吧假裝醉酒,然後對那些趁機過來「撿屍」的男性實施報復。
這些撿屍搭訕的男人套路都大同小異:先是假裝關心,然後發揚紳士風度送女性回家,順路又提出去自己的公寓喝一杯,最後趁女性醉酒發生關係。
我仔細反思了一下自己以前和女生的約會,想法也大抵如此,幾乎所有男人和曖昧、戀愛或者追求過程中的女性約會,最終目的應該都是上床吧。
但正所謂「萬惡淫為首,論蹟不論心」,想想可以,真要在對方醉酒後撿屍,就不僅是道德問題,也是法律問題了。
如前面所說,本片沒有什麼血腥鏡頭,女主報復的手段其實也很溫和,僅限於口頭威脅等等。有人可能覺得導演的這種處理方式「看著不爽」,但我覺得這可能是女性導演刻意為之,為的是突出女性在體能上的弱勢,畢竟大部分女性並不能像《殺死比爾》裡那樣切瓜砍菜地大殺四方。
隨著故事的展開,女主好友被性侵事件的真相逐漸展現在觀眾面前,昔日的加害者也遭到了各種來自女主的報復。其實案件也很典型:女學生在趴體上醉酒,被多人撿屍性侵,因證據不足加害者逍遙法外,被害者選擇退學,最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很多人可能和我一樣,一直對美國的趴體文化感到迷惑,尤其對一群美國學生在趴體上各種嗑藥、濫交的行為嗤之以鼻。《美國派》《宿醉》等喜劇電影應該是讓國內觀眾最能感受到美國這種「趴體文化」的代表作。
保守社會的邏輯是,這麼淫亂的派對好孩子就不要去參與了。
這部美國影片所要表達的則是,女性當然有參加派對的權力,在醉酒之後,也理應享受法律和道德的保護。那些默認不該參加派對、不該醉酒等「規矩」的觀點,本質上就是「受害者有罪論」。
影片的觀點當然沒錯,其實我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中國有句話叫「稚子懷金過市」,意思是一個三歲小孩手捧黃金走在鬧市上,誰都有能力搶過來或者騙過來,多用於諷刺一些不自知的作死行為。
如果真按道理來講,一個理想型的和諧社會,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即便是三歲小孩手捧黃金走在鬧市上,也應當受到法律和道德的保護,就像那些在派對上醉酒的女性一樣,可為什麼人們卻總把「稚子懷金過市」用在諷刺受害者的語境中呢?
原因就是人們根本無法100%阻止犯罪的發生,只好通過約束潛在受害者的方式來降低風險。
這不對,但殘酷的現實就是如此,無關性別,關乎人性。
我反對某些女權主義者的仇男情緒,還有一個理由是,對於那個手持黃金的三歲小孩,無論男女,只要是成年人都可以在體力和智力上擁有碾壓優勢,都可能騙走或者搶走小孩手中的黃金,作惡是不分性別的。
影片女主與縱容性侵犯的女校長對峙時,女校長提到了無罪推定的原則,女主顯然是對這種法律原則提出質疑的。
據說影片《花漾女子》也源於美國的一個真實判例:2016年斯坦福大學男生、校游泳隊運動員Brock Turner被告性侵時,法官形容他是「前程似錦的年輕人」,有望參加奧運會,不應該被醜聞毀了前途。
這件事引起了美國民眾的強烈不滿,抗議活動不斷,時任副總統的喬·拜登也給受害者寫信說:「我懷著巨大的憤怒,不僅為發生在你身上的暴行,也為我們這如此崩壞的文化以至你竟然需要為自己的價值辯護。」
其實無論是現實中還是影片裡,推動犯罪者伏法的根本原因還是實錘證據的曝光(影片中表現為手機錄像),女主同歸於盡的復仇方式,犯罪者及其同夥近乎愚蠢的毀屍滅跡行為,在我看來只是導演的誇張的表現手法罷了。
而人們無論對「無罪推定」多麼不滿,這個原則也是很有必要的,就拿國內網上關注度比較高的幾個案例來說吧:
林奕含、陳國星:無反轉,女方為受害者,但台灣那邊沒有判男方。
鮑毓明、李星星:有反轉,雙方都不是什麼好人,男方疑似有孌童傾向,但女方故意瞞報了實際年齡,其實已經成年。
羅冠軍、梁穎:徹底反轉,女方梁穎因感情問題誣告男方羅冠軍性侵自己,後向男方道歉,警方不予立案。
弦子、朱軍:未宣判。
本片的豆瓣評論區有長評特意提到了弦子一案,反正我是在各種反轉之後,不認為在法院判決之前,網民可以自己先斷案。
其實中國這方面比美國還是要好一些,至少開濫交派對和嗑藥的絕對要少很多,更需要關注的是「性行為的知情同意」。
中國可能並沒有所謂的趴體文化、「強姦文化」,但是夜店文化還是有的。據說國內不少夜店是男士買票,女士和外國人免票,這裡我也要打一下拳,說好的男女平等、人人平等呢?
你要問我怎麼看這種夜店文化,我只能說,去夜店是每個人的權力,但是這種惡臭+歧視性的場所,我是TM不會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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