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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艦穿越臺灣海峽還視頻炫耀!解放軍能不能攔截?如何有效反制?

2021-03-12 11:04:58

3月10日,「麥凱恩」號驅逐艦再次穿越臺灣海峽,這也是拜登上臺後美艦第三次穿越。通過最近穿越情況看,時間間隔由原來的35天縮短至14天。大家可能會問,美艦可不可以穿越臺灣海峽?到底違不違法?臺灣海峽到底是我國的領海、還是公海?我們可以不可以攔截反制?怎麼攔截反制?下面秦安戰略研究院「美國工作組」成員馬千里為你分析。

美艦最近穿越臺灣海峽有4次:分別是去年的12月31日「麥凱恩」和「威爾伯」號驅逐艦以雙艦編隊形式穿越;時隔35天,也就是今年的2月4日「麥凱恩」號導彈驅逐艦再次穿越;20天后, 2月24日「柯蒂斯·威爾伯」號又穿越了1次;緊接著14天后,也就是3月10日,「麥凱恩」號驅逐艦再次穿越。對於越來越頻繁的行動,我們先說理,然後看怎麼幹!

首先,分析臺灣海峽主權的歸屬問題,是不是中國領海和專屬經濟區?有哪些依據?

臺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這點是有法理和一代一代傳承依據的、毋庸置疑,從這點上看,不但臺灣海峽,就連臺灣東部海域也是中國的領海和專屬經濟區。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條款,從基線(最低落潮點或沿海外緣和沿海島嶼)開始起算至12海里(22.22公里)的水域屬於領海,從基線開始至200海里(370.4公里)的水域屬專屬經濟區。

而臺灣海峽北口寬約108海里(200公里左右),南口寬約216海里(400公里左右),平均寬為162海里(300公里左右)。比照可以發現,臺灣海峽不但是我國的領海,也是我國的專屬經濟區,有法、有據、有理,這點沒有任何爭議。

其次,分析一下美艦可不以穿越臺灣海峽?穿越了,到底違不違法?

那麼,在《聯合國海洋公約》中是這樣說的:12海里以內的,外國船舶在他國領海內有「無害通過」的權利,但是軍用船舶必須是在擁有領海權國家的允許下方可「過境通過」。所謂「無害通過」對於軍艦來說就是不損害沿岸國家的和平、安全等,不得停下或者下錨。對於潛水的艇或器,也要浮在海面上,並掛好國家旗子,但不允許航空器飛行。據此,美艦可以過臺灣海峽,但是美艦穿越臺灣海峽在靠近我方12海里以內航行,需要報備我方允許方可通過,同時遵守「無害通過」的規定,否則就是違法。

而對於大於12海里,但小於200海里以內的專屬經濟區,其他國又有哪些權利?有航行和飛行的自由權,符合國際法要求的,可以在海底鋪設管道、鋪設光纜光纖等。但美艦在穿越臺灣海峽時,進行艦機起降、反潛、偵察、電子探測干擾、勘察海峽海情,向「臺獨」傳遞表達錯誤的信號信息,暗示「臺獨」,給其「撐腰」,企圖分裂臺灣,威脅地區的安全穩定,已侵犯我核心利益,是違法、違規的。

第三,美艦穿越臺灣海峽,我們可不可以攔截和反制?採取哪些方法措施攔截和反制?

實際上,有大家需要清楚,美一直沒有加入《聯合國海洋公約》,也不承認這個公約,這也是他為什麼老是打著「自由航行」的幌子,滿世界「晃盪」,就是怕這個公約約束他。對於美艦這種「橫衝直撞」「強盜」行為,我們可不可以攔截和反制?回答是:肯定的,當然可以。

除了我們日常所說的跟蹤、監控、警告外,還可採取以下三種方法:

一種是,用對等的方式,把美艦「硬懟」回去。

在美艦有穿越我海峽徵兆或企圖時,我以威脅地區安全穩定為名義,先指派一部分艦艇在其翼側或後側跟蹤監視,再協調組織航母編隊前出,與其當面「對話」,可面對面、硬碰硬將其「懟」回去,迫使美艦無功而返、原海調頭。

一種是,用反制的方式,把我艦開到美「家門口」。

在適當的機會,按照美艦闖南海時「羅斯福號」和「尼米茲」號的規模陣勢,組派遼寧艦、山東艦等航母戰鬥群,在第一島鏈基礎上,突破第二島鏈,向大洋深處「開」,一直「開」,穿越他的夏威夷群島,到美國海岸的200海里區域去「自由航行」,看看這樣一個超越的反制,美方的反應如何?

一種是,先機洞察、超前準備,劃設演習或試驗區來懾止。

可用我偵察感知系統,超前洞察其行動走向,按照充分準備的方案,佔據地理位置上的先機先天優勢,發現其向我臺灣海峽機動的趨勢後,向外界發佈「東風快遞」和戰機投彈演習的時間計劃,併發出禁航的通知。

如果美艦不來,我們就臨時取消演習和試射的通知,一旦美艦有要來的動向,我們就發佈預告,準備演習或試驗。與美艦展開「拉鋸戰」、輿論戰和心理戰,不斷消耗其意志和潛能,反正我們在家門口,讓他「費神、費電、費油」。

最後要說的是,臺灣必將回歸、祖國必將統一。那麼,整個臺島以西的海域,都將變成內水,領海和專屬經濟區也將不在這一側了,都要調整至臺島東側了,外國船舶軍艦再想肆意穿越臺灣海峽是不太可能了、也一去不復返了。

【結束語】針對拜登政府在國防部成立的「中國工作組」, 我們隨即成立秦安戰略研究院「美國工作組」,目前由秦安、彭勝玉、海予、張鬆海、德納、申榮、馬千里、鐵黎等八人組成,專門進行對策研究,本文是系列研究第27篇,為馬千里撰寫,敬請大家關注,也歡迎朋友們建言獻策,網聚智慧、網聚人氣、網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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