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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員李顯斌:為4000兩黃金叛逃臺灣,後來怎樣了?結局解恨

2021-03-17 19:12:14

1965年11月11日,在金門上空,一架解放軍伊爾-28型噴氣式轟炸機正飛速地向臺灣桃園機場方向飛去。金門島上的守軍以為是大陸的戰機想要對臺灣發起進攻,當即拉響了防空警報,一輪接一輪的炮火也隨即向戰機襲來。

而讓他們沒想到的是,這竟然是一架前來投誠的戰機,駕駛這架戰機的正是我們今天文章的主人公,為了「4000兩黃金」獎勵而叛逃臺灣的飛行員——李顯斌。

當飛機飛越金門上空時,面對金門守軍接連不斷的炮火攻擊,李顯斌嚇得冷汗直冒,他想起臺灣電臺裡教唆的投誠方式,趕忙搖擺機翼,藉此來證明自己沒有進攻意向。哪知道這麼多年壓根兒就沒幾個叛逃的人,下面的人自然也看不懂「暗號」,炮火仍是接連不斷。

李顯斌一邊提升飛行高度一邊加速飛越,加之守軍攻擊準度太差,他才算僥倖躲過了一劫。好一會兒過去,總算看到了桃園機場,李顯斌趕忙緊急迫降,因為太過緊張導致操作失誤,就在戰機機輪離地面僅僅幾十公分的時候,飛機機頭突然升高,尾部與地面高速摩擦,搞得一時間火光四濺。

李顯斌臉色慘白地從機艙裡走出來,但想著即將到來的奢侈生活,不由得暗自竊喜。而和他一同到達臺灣的還有領航員李才旺和機艙後毫不知情的廉寶生。

李顯斌叛逃事件在當年一度掀起了軒然大波,坊間一時流言四起。而他之所以會為了一點空頭利益叛逃,歸根結底還是和他從小的經歷緊密相關。

1937年3月,李顯斌出生于山東省陽信縣銀高鄉郭名太村一戶貧苦農民家裡,儘管家境貧寒,但因為他是李家獨子,父母叔伯視他為掌上明珠,百般溺愛,自己節衣縮食也要想盡辦法給他相對優渥的生活,還費盡心思供他讀書。

即便是做到了這樣的地步,父母叔伯們還是不放心,覺得自己照顧不好,在李顯斌11歲那年,給他娶了一個16歲的媳婦兒。這個大他五歲的妻子同樣也是盡心盡力地照顧他,在一定程度上就像是媽媽照顧孩子一般,起床就幫他疊好衣服,每一頓的飯菜都要做好,端茶遞水更是家常便飯,還給他生了個孩子。

李顯斌就是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下,生活了18年。但這樣的環境同時也為他後來自私自利、貪圖享樂的個性埋下了伏筆。

1955年3月,李顯斌應徵入伍。沒過多久,他還進入了空軍某航空學校學習。窮鄉僻壤也有了飛上天的「金鳳凰」,這一消息很快傳遍了銀高鄉的十里八村,家家戶戶都誇李顯斌有出息,李家還因此風光一時。

穿上軍裝的李顯斌自然也是春風得意,躊躇滿懷。但很快嬌生慣養的不良後果就顯現了出來,因為從小就沒怎麼磨練過,更不具備刻苦進取的精神,學校部隊裡繁重緊張的學習訓練讓他叫苦不迭。在學校裡他整日渾渾噩噩,加之底子薄弱,飛行技術十分落後。就這樣混過幾年之後,在畢業時,同學們都被授予了少尉軍銜,只有他授了個准尉,比少尉低了一級。

雖說只有准尉軍銜,但因為當時人才緊缺,畢業後他還是被分配到了南京空軍某航空師二十二大隊擔任了飛行員。飛行員和飛行學員相比,可是有了本質的區別,身份地位都明顯提高,他更是感覺自己高人一等了。

到部隊不久後,他就想起了在家的妻子,倒不是因為想接妻子來同住,而是他自覺身份地位很高,比他大5歲的妻子如今已配不上他了。他全然不顧夫妻情分,父母也拗不過他,只得同意他離了婚。

很快,他就藉著飛行員的身份搭上了同鄉一位民辦女教師,不僅年輕貌美,知識水平還高,這也讓李顯斌很是滿意。

然而部隊不比家裡,不能隨時把家屬帶在身邊,這讓李顯斌很是不滿,三番五次向上級請求隨軍攜帶家屬,領導自然不會同意他這無理的請求。但為了照顧他的情緒,還是幫助他把家屬安排到了南京。

後來,李顯斌所在部隊決定換防到杭州,想到又要與嬌妻天各一方,他對部隊變得更加不滿了。他不顧軍紀,以探親為名,將妻子留在部隊長達三個月之久,三個月裡他也完全把部隊訓練放在了一邊,嚴重敗壞了軍隊風氣。

領導在會議上講話都曾直言:「有的同志家屬來隊時間長,但也不能忽視早操和地面訓練。」雖說沒有指名道姓,但一聽就是在說他,由此,他對部隊的不滿情緒更是到達了極點。

1963年,部隊組織夜航訓練,李顯斌生病耽擱了,第二年部隊再次組織夜航訓練時,考慮到他沒有第一年的訓練基礎,就沒讓他參加。

聽聞部隊不讓他參加訓練,他竟像個小孩子一樣關起門來嚎啕大哭,甚至還拿絕食來要挾領導同意他參加。雖然他的行為極其幼稚,但各級領導和身邊戰友還是盡其所能來幫助他,在各方面給予了他諸多照顧。

但他卻絲毫不懂得感恩,1965年七月,他聽說民航發生了一起駕機叛逃至南朝鮮的事件,、便也萌發了叛逃的念頭。從那以後,他常常躲在部隊俱樂部偷聽敵臺廣播,臺灣當局的各種反共策反宣傳引起了他思想上的共鳴,他開始仇視中國大陸,仇視解放軍,繼而決定駕機叛變。

接下來的時間裡,他一反常態,訓練情緒一下子高了起來,時常裝作虛心請教飛行技術的樣子,旁敲側擊地向其他飛行員打探諸如飛機在不同飛行高度油料消耗的參數、如何在海上修正偏航的問題,更是費盡心思瞭解臺灣地區的情況,索取臺灣地區的大比例航圖。私下裡,他還把銀行裡的存款取出來寄給了父母。

1965年9月7日,在部隊開展低空投彈科目時,李顯斌謊稱飛機「左發動機單發故障」,脫離規定航線,以每小時470公里的速度向海上航行了大約11分鐘,領航員李才旺幾次示意他已偏離航向,他都置之不理。而發動機故障作為飛行的重大故障,因此地面人員做好了一切應急準備。可事後檢查飛機,什麼故障也沒有,這也就充分表明,這完全是李顯斌為了成功實施叛逃計劃而做的一次飛行試驗。

1965年11月10日,李顯斌終於等來了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部隊決定實施低空光學轟炸訓練,並且航向偏東南,減少了到臺灣的飛行時長。當天晚上,所有人都進入了夢鄉,唯獨李顯斌坐臥不安,盤算著自己的叛逃計劃。轟炸機機組裡一共有三人,各自有座艙且互不相通,只能靠通話器喊話聯繫,但他做賊心虛,生怕出了什麼岔子。

對於機艙後尾的通信射擊員廉寶生他倒不擔心,因為他在後艙根本發覺不了飛行航向偏離,難以搞定的還是駕駛艙前下方的領航員李才旺,雖說他無法操控飛行,但他與駕駛艙之間有兩個小洞相通。為確保萬無一失,李顯斌利用擦槍的機會拆除了李才旺手槍裡的復進簧,這樣一來,即便是李才旺發現了他的投敵行為,最多也只能開一槍,構成不了太大威脅。

顯然,此時的李顯斌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為了換取黃金,換取向往中的「自由」,將戰友情誼拋之腦後,實在是其心可誅。

1965年11月11日上午,李顯斌駕駛伊爾-28型噴氣式轟炸機帶著機組兩人升空,偏離航線向臺灣方向急速飛行,領航員李才旺當即就發現了問題,趕忙通過艙內的通話器與李顯斌溝通,哪知道李顯斌完全不管不顧執意向前,此時的李才旺心急如焚,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李顯斌在桃園機場降落之後,臺灣方面的機場人員當即圍了上來。廉寶生下了機艙,發現四周全是臺灣士兵,他實在是無法忍受這般屈辱,舉起手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李才旺在到達臺灣後,自知迴天乏力,被迫加入了臺灣空軍。最終於1975年找盡關係從臺軍退伍,借探親為名前往美國定居。在到達美國後他迅速開始聯繫北京政府,懇請得到諒解,1983年底,他回到祖國發表聲明,叛逃事件的真相才得以水落石出。

而成功叛逃到臺灣的李顯斌,確確實實風光了一陣。臺灣當局不但給了他2500兩黃金的獎勵,更是通過媒體大肆宣揚他的所作所為,藉此來推動國際輿論的導向。而且臺灣政治部的一位參謀還給他介紹了一個對象,他更覺得來對了地方。

可風光勁兒一過,失去了利用價值,他很快就被打入了「冷宮」。臺灣方面一直派人盯著他,他走到哪就跟到哪。作為叛逃來的人員,在平時,他也只能負責一些行政、會計方面的事務,根本無法取得臺灣當局的信任。當他提出要繼續飛行的請求時,臺灣當局更是毫不避諱地說:「你們這些人根本不可靠,要是你再飛回去怎麼辦?」

不僅在工作上得不到臺灣當局的信任,在李顯斌的軍銜晉升、住房分配等問題上,更是受盡了歧視。在國民黨的空軍隊伍裡,一般三四年就能得到晉升,而他從少校到中校花了七年時間,從中校到上校的晉升更是花了八年之久。別的軍官退休後都能安排職務,而他一退休就沒人過問了,生活全靠自己;別的軍官不用交錢就可以分到公房,而他只能自己付首付分期買房產;在子女上學方面,別的孩子上學遲到只是隨便說說,他的孩子遲到就要被記過。諸如此類的不平等待遇數不勝數,在當地,他們叛逃而來的人被稱為「黃金黨」,從來不受人待見。

在情感方面,他在妻子面前根本就擡不起頭來,一旦吵架,妻子就會拿叛逃的事情來羞辱他。隨著李顯斌的價值漸漸消逝,這個妻子很快就離開了他。

可李顯斌是忍受不了寂寞的,在1987年,他又找了一個比他小十多歲的潘姓女士,對於這個32歲的女人,李顯斌也是覺得樣樣都好。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這個潘姓女子就是個騙子,她不僅已經38歲了,還在之前就有了家室並有兩個孩子,當初她同樣也是通過欺詐手段來到臺灣的。

感情上接連的失敗讓李顯斌徹底心死,可他的報應遠不止於此,甚至就連在家靜靜坐著都成了奢望。

有一次,他在窗口發現鄰居搭起的一根天線,仔細看過之後才發現那是軍方的通訊設備。為了擺脫監視,他很快搬家,不過對方也跟著搬家,他就這樣每天生活在被監視的恐懼之中。

後來他曾坦言:「在臺灣的日子,我們幾個老的都很是苦悶,都有一種感覺,自己不是屬於地球上的人,像是幾條喪家之犬,哪兒都沒有容身之處......」

他就這樣在臺灣整整生活了26年,後來他得知母親病重,冒著巨大風險悄悄回國探望。

結局

回家後才得知,因為自己當初叛逃離開,家人無時無刻不揹負著「叛徒家屬」的罵名,妻子已經帶著兩個孩子改嫁離開,父親也因為年事已高早早地離開了人世,女兒更是無法承受精神壓力導致精神分裂,只剩母親一人無依無靠勉強度日。

因為害怕被警方發現,他回家後不敢住在家裡,而是住在一百公里開外的濟南。然而李顯斌還是沒能躲過警方的眼睛,就在他探親結束準備返回加拿大時,剛到機場就被逮捕了。

1992年3月25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以投敵叛變罪向青島市人民法院對李顯斌提起公訴。

同年6月26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判處李顯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2002年李顯斌因患胃癌而獲假釋,同年12月在上海病死,後來骨灰被家屬帶回臺北,在殯儀館舉行了「公祭」。

自此,叛逃26年的李顯斌被永遠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總而言之,人活一世,當有感恩之心,做事有擔當,切莫像李顯斌一樣不顧家人感受背叛國家,為一己私利走上歧途,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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