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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荷蘭與日本在中國臺灣島的交會,發生了什麼?

2021-03-03 20:06:25

1628年,濱田彌兵衛綁架彼得·奴易茲。荷、日兩方,均按照國際的正式程序處理此案,進行協商。

這是中國臺灣島上「史無前例」的事件。

一、第一代黑船叩關?

荷蘭東印度公司駐日人員,在德川幕府啟動「鎖國」政策前後(約1639年),為體制所吸納,成為幕府對外收集西洋情報的耳目,扮演日本鎖國時代感知西洋脈動的橋樑。

這個獨特的地位,要到1853年,在著名的「黑船事件」,美國海軍將領馬休·佩裡率領美國艦隊前往江戶,以輪船大炮叩關,導致日本「開國」,與各國簽訂不平等條約前後,才逐漸解消。

2004年,適逢《日美修好通商條約》150年祭,日本歷史學界曾為此推動一系列紀念活動。例如NHK即攝製有大河劇《阪上之雲》(2009年開播)、《龍馬傳》(2010年開播)等一系列與幕末相關的影視作品。

在歷史教育當中,常把19世紀日本開港這段歷史,歸納在晚清受列強壓迫的脈絡中來敘述,「黑船來航」則可能被當成事件背景略微帶過。

相比之下,荷蘭東印度公司人員(及後來的外交人員)曾經在日本鎖國時期,扮演對外溝通要角一事,荷蘭人曾擔當日本幕府臣民的這個事實,大概較難以想像。

日本鎖國到開國這200年間,荷蘭東印度公司於印尼諸島繼續殖民擴張。但在荷蘭與清朝關係上,由於荷蘭人安於通過廣州通商的安排,並未與清朝發生衝突,荷蘭人在海外各地的擴張活動與中國關係不大。

一般人多聽聞鴉片戰爭的起源,可追溯至英國特使馬嘎爾尼於1793年晉見乾隆皇帝時,不肯行三跪九叩大禮的事件。但在此之前,荷蘭東印度公司派往中國朝貢的商務代表,早已叩頭多年,卻鮮少有人提起。

正由於在主流敘述當中,與荷蘭人的接觸,並非故事主線,總是擔任龍套角色。例如,臺灣曾落入「荷蘭帝國主義的魔爪」之中,此種帝國主義張牙舞爪的形象,與前述在大清面前三跪九叩的恭順模樣,顯然無法調和。

正因為過去「西方文明發展史」的主流敘事,強調荷蘭在歷史上曾取得海上霸權地位,若用這個常識性的印象,來看待早先荷蘭與日本的接觸,便會產生以下疑問:

既然作為20世紀海權代表的美國,在與日本接觸之時,是以炮艦強制日本開國,使其必須自我改造,選擇西化以融入世界。那麼,作為17世紀西方海權文明先鋒的荷蘭,也曾在大航海時代,展開與日本的接觸,為何當年荷日的接觸,沒有提早造成日本西化的結果?甚至,荷蘭人反而成為了幕府的臣民?

二、從荷蘭海盜到幕府將軍臣屬

這樣挑戰「西方霸權崛起史」敘事的反省,在近年世界史、全球史研究日盛之際,逐漸受到肯定。早在上世紀1990年代,人類學學者沃爾夫便在《歐洲與沒有歷史的人們》裡強調,近五百年來,以西歐為核心而成的資本主義全球體系,在其發展的過程中,其「生產關係」(「產業鏈」)重組,在在與歐洲以外的各種人群與特殊的政治、文化、經濟脈絡相關,其中不乏機遇性的轉折,而非註定的發展結果。

此外,《白銀資本》則明確指出,1571年後,全球浮現完整的白銀資本流動鏈,其運轉動力的來源,源於明朝市場的吸納能力。因此,西方現代文明創造者,歐洲城市中產階級的躍升,是他力而非純由自力造成。而基督教文明思想的內在優越性,也受到質疑。

過去西方文明發展的主流敘事,自大航海時代後,直到19世紀帝國主義擴張間的200年,在大西洋兩岸以外世界,好像靜止不動地等待歐洲列強來臨一般。在這樣的全球史研究潮流當中,大航海時代歐洲人與世界其他地方人群在15到18世紀間數百年來的接觸,常成為必須重新評估的主題。

「這批第一代的黑色船艦雖然也引發了一段社會化的過程,卻是歐洲人被迫做出適應,以便在一套他們無力改變的政治秩序裡取得一席之地……他們就像明治日本那樣,在一套外國秩序裡獲得了穩固的地位,卻發現自己必須付出重大代價。」在荷蘭東印度公司人員與德川幕府接觸的過程中,為了取得穩固的貿易地位,先是在外交上放棄了歐洲式「全權大使」的法定權利,又在海上放棄了掠奪前往日本的西葡船隻(這是荷蘭的交戰國)的法定權利,最後,在新殖民地大員的主權爭端事件中,放棄了以主權捍衛荷蘭自己臣民的法定權利。

於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人員:「從一個虛構國王的臣民轉變為幕府將軍的臣屬、從凶暴的海盜轉變為溫馴的商人,並且從殖民主權的堅定捍衛者轉變為幕府將軍的合法臣屬。」荷蘭人在接觸之初,是否即抱持如此強硬之立場,或許並非沒有疑問,但作者從這個角度觀察,確實是表述近代早期歐洲人與世界各地人群接觸經驗的絕佳例子。

三、日本荷蘭關係中的臺灣島

日本在「開國」邁入世界的歷程中,設立了東京大學,以學習歐洲建制歷史學的研究法。東京大學聘請當時德國曆史學者蘭克弟子里斯開設教席。1902年,里斯的學生村上直次郎擔任東京帝大史料編纂員,1908年升任編纂官,而這些成果被陸續出版。

上述這些歷史學者,早已提出相當豐富的研究成果。例如,中村孝志曾出版《環繞臺灣的日蘭關係:濱田彌兵衛的荷蘭人攻擊》一文,主要從日荷商人爭奪生絲貿易的角度,來切入此一事件。永積洋子,則延續對日本朱印船海外貿易之研究,出版專書《朱印船》,該書中亦有專節特別談到「大員事件」(即「濱田彌兵衛事件」)。

近代早期日荷關係的重要側面,說明歐洲擴張活動,在全球各地多種多樣的發展及其後果。在這一連串事件中,最戲劇性的一樁,是荷蘭人在爭取「大員」殖民地主權時,與日本商人發生衝突,導致幕府決定扣押公司人員財產的事件。事情發展到最後,荷蘭當局選擇卑躬屈膝地交出大員長官諾伊茲,犧牲對其臣民的法律主權,以換取幕府容許他們繼續從事對日貿易。

(一)濱田彌兵衛事件的歷史意義

在「濱田彌兵衛」事件發生之時,島上有數位新港社的平埔原住民捲入,且被輸送到日本,作為說服幕府當局採取行動,以壓制荷蘭人的人證。幕府當局看破這個手法,不認為這些原住民能證實大員已有王國的存在。在荷蘭人提出主張之前,無論中外文獻,均證實中國臺灣島上有原住民居住,也有海盜、漁民之往來。這與當時許多太平洋島嶼的情況類似。

荷蘭人面對幕府,提出荷蘭掌有大員的主張,無論其主張是否有效,此一動作,仍極富象徵意義。因為,儘管最後幕府對於荷蘭的主權主張不置可否,此一事件的發展,無疑宣告大員地區「正式」進入東亞地緣政治舞臺。荷、日兩方,均按照正式程序處理此案。

在此之前,環繞島嶼的諸國爭端,多以單邊行為(招諭、遠征、征伐海盜、計劃囤田)或私下接觸(非官方約定)解決,從未在國家層面上進行過白紙黑字的正式協商。

隨著地緣政治的開展,與控制範圍的擴張,此後,島上的居民,或許得像人類學者斯科特所述,以「不被治理的技藝」(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與濱海地區受到支配的人群共存。

可以說,隨著周邊地區時馳時張,但穩步增長的地緣政治互動密切度,島內狀態持續被去除的過程,是一個鮮明的特徵。

日本對外政策的影響

荷蘭東印度公司順應德川幕府要求,作出放棄武力劫掠敵國船隻權利的抉擇時,也透露出一個相當值得注意的歷史事實。那就是以中國福建各港口以及後來的大員為基地的鄭氏集團商船,事實上得益於此一選擇。荷蘭人的退讓,使得鄭氏集團在與荷蘭交惡後,仍得以安然進行中日貿易,不受荷蘭軍艦騷擾。

這說明,荷蘭、鄭成功兩貿易集團,與日本相互進行商業競爭時、乃至兩者爆發武裝衝突後,鄭成功仍能佔上風的一個關鍵性原因。

鄭氏集團於1662年後,在臺灣島進行開發,成為後來大量華人拓墾的重要導因之一。鄭經之所以能持續進行中日間的海上貿易,而能免於荷蘭船隻的干擾,仍然是受到日本幕府此一政策保護。在日本鎖國後,鄭氏商船與荷蘭商船一起,填補了原先日本官方控制的「朱印船」,以及被逐出的天主教葡萄牙船隻的地位,而使得如同荷蘭人一般,取得日本鎖國後,唯二對外窗口的角色。

由於地緣上之接近,日本對外政策始終對臺灣島的命運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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