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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從前,有個好萊塢...》影評:昆汀是「臭手」?李小龍是「臭腳」?

從前 有個好萊塢...影評

張侘||文

「群體除了對角色行為的期望之外,群體還制定了許多對群體成員應該如何行動的期望,告訴群體成員哪些態度和行為從社會角度看是適宜的,這類期望就是所謂的社會規範。」——《心理學與生活》

當網絡上大議特議《從前,有個好萊塢...》的時候,人宅認為,首先關於昆汀鏡頭裡是否有醜化李小龍的大討論本身就像一個笑話。

要知道,電影還沒上映怎就知道是在醜化李小龍?當然,李香凝說的,但李小龍去世時李國豪才八歲,而李香凝才四歲,關於李小龍的形象嚴重不符的「事實」,一個四歲的孩童是怎麼論定的?

人宅也並非支持昆汀,但也不代表說李香凝講的就不是事實。

如果昆汀真的有意在《從前,有個好萊塢...》中表現一個在現實生活中仍舊「狂妄自大」「虛張聲勢」的人,那麼只能說,昆汀或許是個好導演,好藝術家,能夠戲劇化人物,但在處理是否會引起「群體極化」的問題上他只能是個「臭手。」

談到「群體極化」,與其說這場無妄的站隊不過一場笑話,更不如說這是一次有關「社會規範」的群體心理活動大PK。這,即使是李香凝也是難免避免的。

爭辯雙方分別構造社會「現實」。

一方義憤填膺:「李小龍是美國人,昆汀就算是抹黑李小龍,和我們又有什麼關係?」況且「李小龍只是個演員」,「李小龍壓根兒沒有實戰經驗!」被動挨打實屬正常。

另一方振振有詞:如果真是「一個裝腔作勢,狂妄自大的美籍華人」,那麼「是怎麼在七十年代,白人至上的美國,乃至好萊塢獲得成功,成為巨星的?難道是因為知道昆汀要在2019拍這麼一部引發爭議的電影才捧李小龍的臭腳的嗎?」

還有人宣揚「柔道冠軍傑西、棍王伊魯山度、美國空手道冠軍羅禮士、空手道黑帶三段山本等都曾被他打敗。」

「要知道,要打倒一個人的自信,通常都是從打倒他的偶像開始的。」「李小龍是多少華人的偶像,不需多言。」昆汀難保沒有別有用心。

構造的社會「現實」與社會「事實」,在心理學上其實應該是兩個概念。

如人宅所知道的:

李小龍原名李振藩,出生於美國加州舊金山,但,顯然是美國人不是他的錯,在美國出生國籍也與之俱來。他是美國人也不能認定他不愛國,要知道,他兒子的名字叫「李國豪」。

他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武術技擊家、武術哲學家、著名的華人武打電影演員和功夫巨星、世界武道變革先驅者、UFC開創者、MMA之父、截拳道之父、雙截棍之父、亦是「功夫片」電影始祖,他打破了先前功夫片的虛假與港星氣質上萎靡。

毋庸置疑,李小龍是個偉大的人。但請注意,他的頭銜裡從未表明他很能打抑或說他就應該能很打。

他更多的是在技術、理論、哲學、以及流派上成就非凡,他是個演員,他沒有實戰經驗也並不能成為他被稱為「美國人」他被調侃是「演員」的原因。這是不公平的。

李小龍更多貢獻在於他對「武術技擊」、「武術哲學」以及對「UFC」、「MMA」、「截拳道」等等的發展或開創。對於華人而言,他是值得我們驕傲的,他是中國功夫首位推廣者,也是他把Kung Fu(功夫)一詞寫入了英文詞典。

需要承認的是李小龍沒有參加過職業比賽,在幾次全美空手道比賽上,他也只是以表演嘉賓的身份參加,通過表演展示的形式講解他的搏擊思想理念。請再次注意是搏擊思想理念。

李小龍自稱不參加比賽的原因是,他認為模式化的節奏易被對方抓住規律。在他看來真正的搏擊是自然的,即興的,不是經過排練的,是不規則的甚至可以是被打亂的節奏。而這種思維其實是典型的中國武術思維的體現,「無招勝有招」,「融會貫通」,而他在打鬥中喜歡嚎叫的手段也正是在干擾對手把握到節奏,達成他所認為的自由、自然搏擊理念的原因。

李小龍覺得:國際空手道大賽都是表演賽,不以擊倒對手決定勝負,只是累積積分而已。獲勝者的攻擊是根本就不用碰到對方的,由裁判判定勝利。裁判認為比賽的一方有可能傷害到另一方時,在徵得失利方的同意後,終止比賽。李小龍不願意打表演賽,他稱其為:「被計劃好的絕望」和「旱地游泳」。基於此,李小龍提出了無限制自由搏擊理念,這便是後來的MMA。

但,這也不能表明李小龍不能打。

李小龍一拳能打出400磅的力量,這與拳王阿里相當,而拳王阿里的體重是260磅,李小龍的體重是130多磅,兩者之差,近乎是兩倍之差,而李小龍招式的快與琢磨難定毫無疑問更是加分項。

因此,美國人稱他為功夫之王,日本人稱他為武之聖者,泰國人稱他是武打至尊並非空穴來風抑或吹捧,更無論「臭腳」一說。

關於「柔道冠軍傑西、棍王伊魯山度、美國空手道冠軍羅禮士、空手道黑帶三段山本等都曾被他打敗」之說,其實也當有所存疑,這些言論的來由更多的是來自影視作品的藝術創作。事實上,李小龍與他們更多的只是私下裡的切磋與互相學習,勝負沒有專業論定也不應該論定。留美期間,李小龍與眾多武術行家都是一個相互交流學習的狀態,是同比「筆友」的「拳友」,而並非那種爭強鬥狠,劍拔弩張的關係。以勝負評判他們關係其實是後人的一種類似「情人眼裡」「光芒四射」的強行附會。

除網友提到的幾位,在李小龍的眾多「拳友」裡,最為出名的也最為與李小龍有所助益的是「美國跆拳道之父」李峻九,他們相識於1964年的一場空手道大會,二人同是以表演嘉賓的身份與會。李峻九比李小龍大近十歲,二人相識後惺惺相惜,李峻九還將自己多年修鍊的腿法心得慷慨地給了李小龍,尤其騰空飛踢的技術更是得到了李峻九的精心指點。這便成就了李小龍電影中「飛腿斷木」的精彩瞬間。

除此,美國空手道之父艾得·帕克與他也有深交,艾得·帕克是第一個讓李小龍認識到「(武術是)應該在前人的基礎上有所創新」的。

柔術之父肯尼·拉貝爾,更是李小龍的親密「拳友」,拉貝爾還是網友提到了查克·羅禮士的師父。李小龍與拉貝爾也是亦師亦友,對於李小龍,他不僅傾囊相授柔術,還和李小龍交流摩托車車技,李小龍從小就喜歡摩托車,而拉貝爾還是一位相當出名的「飛車手」。自然,李小龍從他那裡得到的最得意的內容要數「鎖製術」了,這也在他的電影中也多有體現。

在李小龍去世二十年後,美國武術界在為肯尼·拉貝爾祝壽時,時至暮年的他突然說了這樣一番具有震撼性的話:「在我的62年武術與柔術生涯中,李小龍是真正的無敵鬥士,尤其是他那雙可將人鎖制得無法動彈的雙臂,若以身材比例而言,其力量與威力確為我平生未見。」

說李小龍「狂妄自大」,「裝腔作勢」顯然是不合理的,他一直都是一個博採眾長的大家,如是所說狂妄叫囂,且不說國內的詠春葉問、蔡李佛、節拳邵漢生、內家拳樑子鵬等等大師是否會為其傾其所有,那些國外的跆拳道之父,空手道之父,棍王等等又怎會與他交往並授以絕學呢?

重新回到網絡上「口水」兩方的論戰上來,顯而易見,他們不過是在進行一場「社會規範」化的心理戰罷了。

在《心理學與生活》一書中寫道:「群體除了對角色行為的期望之外,群體還制定了許多對群體成員應該如何行動的期望,告訴群體成員哪些態度和行為從社會角度看是適宜的,這類期望就是所謂的社會規範。」

雙方可以說就是那些對昆汀,對李小龍有所期望的人,而整個國家之下又是一個大群體,他們都希望這個群體能像自己一樣,持著自己所有的態度,執行自己想要採取的行動。為此他們出現了兩種狀況,這兩種狀況在心理學上稱之為群體極化與群體盲思。

群體極化是指當群體成員在表達此群體想要表達的觀點時,他們會傾向於作出比較極端的言行來。一如一方會極端地捧高李小龍亦或者貶低昆汀,另一方又會有失偏頗地貶低甚至惡意醜化李小龍亦或過分吹捧昆汀,為昆汀打抱不平。

而陷入群體盲思的人群會有意無意地過濾掉他們不中意的事實或者說力量不夠的事實,而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向,甚至是捏造虛假,從而加固自己的觀點,使事實呈現出更接近自己構造的社會「現實」。

這就好像對撤檔不滿的人群忽略真實的李小龍而強言:他只是演員,他沒有實戰經驗,他是美國人一樣。以此旁敲側擊,去貶低李小龍,甚至還有意拉起民·族國·家的大旗來拉攏站隊人員,而這本身與一個是否真實的李小龍並沒有關係,說他是美國人的網友甚至不無有說他不愛國,甚至是賣國一樣的意味。這便是典型的「極化」,而忽略事實的宣揚自然也是一種「盲思」,他們不需要真實的李小龍,他們只需要昆汀和他的電影。

支持李小龍的網友也難保不落窠臼,他們鼓吹李小龍,甚至把他打造成天下無敵的英雄,把他看作神話。這也是「極化」的,「盲思」的。

總之,他們都在極力的編織屬於他們的社會「現實」,對於事實他們不覺得必要,必要時民族情結也將會成為他們的利器。

李小龍在他們的爭辯中失真了,成了他們期望達成的工具。這是不可的。

而未能現世的《從前,有個好萊塢...》中的李小龍是否是真的「狂妄自大」「虛張聲勢」也只能存疑,我們或許能夠這樣理解,昆汀無意醜化他,而是在再創造,是在藝術化。

人宅不那麼相信昆汀是看不上李小龍的角兒。如果,《殺死比爾》不是為了迎合市場,那麼我就更堅信如此。因為《殺死比爾》顯然是對李小龍的致敬。

也或許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昆汀是把一個影視中的李小龍藝術再現了一遍,影視中的李小龍確乎是有些「狂妄」之氣,有些「虛張聲勢」。

但,無論藝術如何,他都應該比更多的人下更多的功夫去摸清事實,要知道1973年李小龍去世時昆汀才十歲,他對真實的李小龍也不可能有絕對的認知,他還應該理解到在這個幾千年來都以「逝者為尊」,以「先賢為聖」的民族中是否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讓自己淪為「臭手。」

而那些惡意中傷李小龍的人就更不應該了,不要因你的期望或偏好而扭曲事實,甚至是進行詆毀。這是犯法的。李香凝一樣可以投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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