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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無罪謀殺:罪人的控訴》影評::赴一場通向自我的思辨之旅

無罪謀殺:罪人的控訴影評

法庭片的魅力,在於其提供的是一種智力的愉悅。這種愉悅區別於影像、聲音等外在的感官刺激,它是直接作用於心智的。它讓我們重新審視一些幾成定論或忽視日久的大問題,並引發新的思考,從而對人性、道德、公平、正義等觀念,有更複雜的認識。

看《無罪謀殺:罪人的控訴》的過程,正是這樣一場思辨之旅。

影片取材於真實事件,講述的是一樁發生於2001年的殺人案。

柏林一家豪華酒店的總統套房裡,嫌疑人科林尼冒充記者登門拜訪,槍殺了MMF集團老闆漢斯·邁耶。證據顯示,科林尼一共開了三槍,通通射中死者腦部。死者死前處於下跪狀態,中槍倒地後,科林尼又朝其後腦連射兩槍,並用力踩踏死者面部,致其面目全非。如此殘忍的手段,早已超出了普通的殺人行為。

行兇後的科林尼並未逃跑,而是選擇自首,並對罪行供認不諱。換句話說,這是一樁事實清楚的鐵案。唯一令人疑惑的是,兇手的動機何在?這也是貫穿全片的最大懸念。最終,也正是藉由對這一懸念的層層拆解,影片帶我們重回幾十年前,追溯一段慘痛的歷史,並揭開德國司法史上的黑暗一幕。

首先要說,這部電影在情節上是很吸引人的。

影片以辯護律師萊寧為主角,深入這一案件。萊寧剛剛拿到律師執照,被法庭指派為科林尼辯護。可是在與後者的接觸中,無論他怎樣提問、引導,科林尼始終三緘其口。這位年過六旬的老人,皺著眉,低著頭,擺出一副根本不需要辯護的樣子。

無可奈何之下,萊寧只得自行尋找真相。由此,影片開啟「偵探模式」,萊寧循著蛛絲馬跡,一步步查到了死者隱藏的前史,以及科林尼不為人知的往事……這一過程,經歷了數次反轉,真相不禁令眾人愕然。

比通往真相的過程更重要的是,在一次次庭審之中,影片循序展現了法律與情感、與歷史、與道德準則的衝突,進而讓我們反思「公正」的標準。

首先,當法律與個人情感發生衝突時,該如何面對?

這是萊寧遇到的第一個難題。

當他稀裡糊塗地接下案件後,他才發現,這個案件遠比他想象的複雜。擺在他面前的有三重情感障礙。

其一,死者邁耶不是別人,正是萊寧兒時摯友的祖父。上學時,萊寧時常寄宿在邁耶家,與邁耶情同家人。

其二,出庭的原告一方是邁耶的孫女喬安娜,萊寧與她青梅竹馬,感情甚篤,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他都要直面後者責備的目光。

其三,代表邁耶家族出庭的原告律師馬丁格不僅在法律界德高望重,更是萊寧敬重的老師。

同時面對長輩、戀人、老師的審視,可以想象,萊寧承受著何等壓力。

他一度也想放棄,他覺得無論從情感、良知還是能力出發,他都無法勝任辯護律師的角色。

然而最終,馬丁格的一番話點醒了他。

那番話大致意思是說,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就不能逃避自己的情感。因為無論面對的是怎樣一位當事人,都可能存在令你感到不適的地方。或許是他勾起了你的悲慘記憶,或許是他令你想起親友的遭遇,甚至你只是對他印象差,覺得他鼻子不夠好看,眼神不夠和善……可是這些在律師的使命面前,算得了什麼呢?換句話說,法律的意義不就在於為每個不同的人提供平等的審判嗎?如果想做一名律師,就必須跳脫偏見的泥潭,學會平等待人。

正是在這番話的感召下,萊寧決定應戰。

從這裡我們也看到影片埋藏的一條暗線,即馬丁格與萊寧間的師生之戰。馬丁格無疑是萊寧的良師,儘管我們並不知道,他勸萊寧應戰更多是出於鼓勵,還是希望這個菜鳥把案子搞砸。但不管怎樣,萊寧最終的表現沒有讓老師失望。面對從容、老道的馬丁格,萊寧絲毫不曾手軟,他邏輯縝密、據理力爭,並最終上演「愛吾師,更愛真理」的逆襲大戲。

這也從另一個側面體現了影片超越私人情感的法律觀。

再來,當法律摻雜進歷史的因素,又該如何評判?

萊寧由本案的凶器——一把罕見的瓦爾特P38手槍——入手,展開調查,一層層穿透歷史的迷霧。時間指針撥回二戰時的1944年,德軍占領下的意大利,兩名德軍士兵因游擊隊策劃的爆炸案身亡,德軍軍官下令報復,以十命抵一命,他們來到蒙特卡蒂尼的村莊,無差別捕捉平民,大肆屠殺。而那個下令的軍官正是年輕時的漢斯·邁耶。

隨著往事被翻出,死者邁耶的形象發生了360度反轉,由一個慈祥睿智的老者,瞬間變成一個心狠手辣的劊子手。而與之一同反轉的還有兇手科林尼,原來他並不是一個瘋子,而是一個復仇者,因為在當年那場屠殺中,他的父親正是遇難者之一。

正義的天平在悄悄傾斜,所有在場者開始重新思考這樁兇殺案的性質。

問題也隨之而來,為什麼時隔56年之久,科林尼才來尋仇?在這漫長的時間裡,他都經歷了什麼?

在一連串的追問下,故事的另一面被揭開。原來,早在1969年,科林尼就曾以戰爭罪起訴過邁耶,但法庭經過核實,最終撤銷了起訴。

這個事實進一步加劇了整個案件的複雜度,並串起了一個關於「正義」的追索鏈條:一個人殺死另一個人,當然是無法推脫的罪責。但如果他殺死的是一個劊子手,一個殺父仇人,一個犯下戰爭罪行的人,又該如何評判?與此同時,邁耶所犯的戰爭罪行只是我們基於同理心的判斷,並未經過法律的審判,這又該如何處置?更何況,戰爭罪本身具有特殊性,比如法律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以威懾為目的的殺戮行為並不算犯罪,前提是不能涉及對婦女和兒童的傷害。可是,精神傷害算不算傷害呢?當著一個孩子的面殺死他的父親,又算不算傷害呢?

以及,當影片兜出最後的大反轉(具體是什麼,我不劇透),我們發現,原來邁耶當年並未被起訴不是因為法庭認為他無罪,而是另有隱情。於是上述問題又進一步引申為,如果法律本身存在瑕疵,幫助邁耶逃脫了懲罰,並導致科林尼上訴無門,盛怒之下弒殺仇人,我們又該如何評判?

就是在這樣由層層反轉構建起的環環思索中,我們逐漸接近了影片的核心,它實際在拷問我們每個人內心的道德準則。

正如影片最終以一個開放式結局收尾,實際是把評判權留給了觀眾。你如何看待科林尼的罪行,如何評判他,實際就取決於你如何看待公正,如何對待歷史,以及你希望如何實現正義,如何保護每一個被傷害和被審判的人。

我們在看電影,電影也在看著我們。

一部好電影就像一面鏡子,反射出我們內心世界的千溝萬壑、斑駁陸離。

它從不提供答案,只提出一個個問題。

由這個問題,我們得以走近自己,審視自己,在思索之中,走向成熟和寬厚。

影片《無罪謀殺:罪人的控訴》讓我又經歷了一趟這樣的旅程。

行文至此,我又想起片中的一幕。

影片最後,萊寧回到科林尼的故鄉——意大利的蒙特卡蒂尼,一個皮球偶然滾落到他腳下,他撿起球,朝來處投了回去,只見接球的孩子正是年少的科林尼。在父親的陪伴下,科林尼正走向陽光裡,他回頭望著萊寧,猶如歷史與現實的對望。

我想此時萊寧的心中一定有了答案。

他沒有說,這不重要。重要是他所經歷的一切,使他看待世界的眼光從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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