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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艾莉塔:戰鬥天使》影評:特效反噬電影的原因,所有的故事情節不過那幾個的道理。同樣的基本情節,一位作者寫出來的是好故事或壞故事,端看他如何裝點這副骨架

艾莉塔:戰鬥天使影評

作為視覺藝術,這部電影的特效,構圖,光影等電影語彙特別出眾,可是唯獨沒有講好故事。

可是電影最感人或者最讓人震撼的是故事。也確實,可惜真正會講故事的人並不多。認清這一點,也就是要明白,為什麼所有的故事情節不過那幾個的道理。同樣的基本情節,一位作者寫出來的是好故事或壞故事,端看他如何裝點這副骨架。

我的理解是,故事是生活的還原而不是所謂的比喻或者隱喻,這種還原可以說是生活本色的再現。

生活是真實、質樸的,但也是瑣碎和紛雜的。無聊感、空虛感、破碎感、斷裂感無時不充斥著我們的知覺,讓人覺得生活並不那麼美好多彩、充滿意義。

而故事是在空間和時間中截取一段,以和諧統一的方式表現一種原本存在於日常時光中的情感、體驗、場景、畫面,這些我們都似曾相識,都會有吉光片羽的反照,這種呈現才抵達我們內心柔弱的地方,產生共鳴和厚重感。

當然,也許很多人只是欺騙自己有閱讀小說的能力。從我們的教學經驗中,當我們問到一個人為什麼喜歡小說時,他總是表現出瞳目結舌的樣子。

很明顯,他們樂在其中,但是他們說不出來樂在哪裡,或是哪一部分的內容讓他們覺得愉悅。

這可能說明了,人們可能是好的小說讀者,卻不是好的評論者。我們懷疑這只是部分的真相。評論式的閱讀依賴一個人對一本書的全盤了解。這些說不出他們喜歡小說的理由的人,可能只是閱讀了表象,而沒有深入內裡。無論如何,這個矛盾的概念還不只於此。

想像文學的主要目的是娛樂,而非教育。以娛樂為主的讀物比教育為主的讀物容易討好,但要知道為什麼能討好則比較困難。要分析美麗,比美麗本身困難多了。——語言+空間智能頂尖的人更適合創造美,大部分人智能欣賞美。

我們應該感激論說性的作品—哲學、科學、數學—這些學科塑造出我們活著的真實世界。

但我們也不能活在一個完全是這些東西的世界裡,偶爾我們也要擺脫一下這些東西。我們並不是說想像文學永遠或基本上是逃避現實的。如果從一般的觀點來看,逃避的概念是很可鄙的。

但事實上就算我們真的要逃避現實,應該也是逃避到一個更深沉、或更偉大的真實裡。這是我們內在的真實世界,我們獨特的世界觀。發現這個真相讓我們快樂。這個經驗會深深滿足我們平時未曾接觸的部分自我。

總之,閱讀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的規則應該以達成某種深沉的經驗為目標。這些規則應該盡可能去除我們體驗這種深刻感受的阻礙。

想像文學會盡量使用文字潛藏的多重字義,好讓這些字特有的多元性增加文章的豐富性與渲染力。作者會用隱喻的方式讓整本書整合起來,就像注重邏輯的作者會用文字將單一的意義說明清楚一樣。但丁的《神曲》使用的是一般的詩與小說,但每個人閱讀起來卻各有不同的體會。論說性作品的邏輯目標則是完全清晰,毫無言外之意的解說。在字裡行間不能有其他的含意。任何相關與可以陳述的事都得盡可能說個一清二楚才行。相反地,想像文學卻要依賴文字中的言外之意。多重含意的隱喻在字裡行間所傳達的訊息,有時比文字本身還要豐富。整首詩或故事所說的東西,不是語言或文字所能描述的。

我們閱讀歷史時,希望多少能看到事實。如果沒有看到史實,我們有權利抱怨。我們閱讀小說時,我們想要的是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只要確實可能在小說家筆下所創造,再經過我們內心重新創造的世界中發生,就夠了。

抒情詩在敘述故事時,基本上是以表達個人情緒的經驗為主。

小說與戲劇的情節比較複雜,牽涉到許多角色,彼此產生互動與反應,以及在過程中情感的變化。此外,每個人都知道戲劇與小說不同,因為戲劇是以行動與說話來敘述劇情的。(在後面我們會談到一些有趣的例外。)劇作家不需要自己現身說法,小說家卻經常這麼做。所有這些寫作上的差異,帶給讀者不同的感受。因此,你應該能一眼看出你在讀的是哪一種作品。

你對角色都熟悉了,你加人了這個想像的世界,與他們生活在一起,同意這個社會的法律,呼吸同樣的空氣,品味同樣的食物,在同樣的高速公路上旅行。現在,你一定要跟隨他們完成這場探險。這些場景或背景,社會的組合,是小說中各個要素之間靜態的聯繫(如同主旨一樣)。而情節的披露(如同論述或推論)是動態的聯繫。亞里士多德說情節是一個故事的靈魂。要把一個故事讀好,你就要能把手指放在作者的脈搏上,感覺到每一次的心跳。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推論。一個好讀者不會質疑作者所創造出來,然後在他自己心中又重新再創造一遍的世界。亨利·詹姆斯(HenryJames)在《小說的藝術》(TheArt of Fiction)中曾說道:「我們要接納作者的主題、想法與前提。我們所能批評的只是他所創造出來的結果。」這就是說,我們要感激作者將故事寫出來。譬如故事發生在巴黎,就不該堅持說如果發生在明尼蘇達州的明尼阿波里斯市會比較好。但是我們有權利批評他所寫的巴黎人與巴黎這個城市。 換句話說,對於小說,我們不該反對或贊成,而是喜歡或不喜歡。我們在批評論說性作品時,關心的是他們所陳述的事實。在批評唯美文學時,就像字義所形容的,我們主要關心的是它的美麗。這樣的美麗,與我們深切體會之後的喜悅密切呼應。

我們所閱讀的大部分是故事書,各種各樣的故事。不能讀書的人,也可以聽故事。我們甚至還會自己編故事。對人類而言,小說或虛構的故事似乎是不可或缺的。為什麼? 其中一個理由是:小說能滿足我們潛意識或意識中許多的需要。如果只是觸及意識的層面,像論說性作品一樣,當然是很重要的。但小說一樣也很重要,因為它觸及潛意識的層面。 簡單來說—如果要深人討論這個主題會很複雜—我們喜歡某種人,或討厭某種人,但卻並不很清楚為什麼。如果是在小說中,某個人受到獎勵或處罰,我們都會有強烈的反應。我們會甚至因而對這本書有藝術評價之外的正面或負面的印象。 譬如小說中的一個角色繼承了遺產,或發了大財,我們通常也會跟著高興。無論如何,這只有當角色是值得同情時才會發生—意思就是我們認同他或她的時候。我們並不是說我們也想繼承遺產,只是說我們喜歡這本書而已。 或許我們都希望自己擁有的愛比現在擁有的還要豐富。許多小說是關於愛情的—或許絕大多數—當我們認同其中戀愛的角色時,我們會覺得快樂。他們很自由,而我們不自由。但我們不願意承認這一點,因為這會讓我們覺得我們所擁有的愛是不完整的。其實,在每個人的面具之下,潛意識裡都可能有些虐待狂或被虐狂。這些通常在小說中獲得了滿足,我們會認同那位征服者或被虐者,或是兩者皆可。在這樣的狀況中,我們只會簡單地說:我們喜歡「那種小說」—用不著把理由說得太清楚。 最後,我們總是懷疑生命是不公平的。為什麼好人受苦,壞人卻成功?我們不知道,也無法知道為什麼,但這個事實讓所有的人焦慮。在故事中,這個混亂又不愉快的情況被矯正過來了,我們覺得格外滿足。 在故事書中—小說、敘事詩或戲劇—公理正義確實是存在的。人們得到他們該得的。對書中的角色來說,作者就像上帝一樣,依照他們的行為給他們應得的獎勵或懲罰。在一個好故事中,在一個能滿足我們的故事中,至少該做到這一點。關於一個壞故事最惹人厭的一點是,一個人受獎勵或懲罰一點都不合情合理。真正會說故事的人不會在這一點上出錯。他要說服我們:正義—我們稱之為詩的正義(poetic justice)—已經戰勝了。 大悲劇也是如此。可怕的事情發生在好人身上,我們眼中的英雄不該承受這樣的厄運,但最後也只好理解命運的安排。而我們也非常渴望能與他分享他的領悟。如果我們知道如此—我們也能面對自己在現實世界中所要碰上的事了。《我要知道為什麼》(I Want to knowWhy)是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所寫的一個故事,也可以用作許多故事的標題。那個悲劇英雄確實學到了為什麼,當然過程很困難,而且是在生活都被毀了之後才明白的。我們可以分享他的洞察力,卻不需要分享他的痛苦遭遇。 因此,在批評小說時,我們要小心區別這兩種作品的差異:一種是滿足我們個人特殊潛意識需求的小說—那會讓我們說:「我喜歡這本書,雖然我並不知道為什麼。」另一種則是滿足大多數人潛意識需求的小說。用不著說,後者會是一部偉大的作品,世代相傳,永不止息。只要人活著一天,這樣的小說就能滿足他,給他一些他需要的東西—對正義的信念與領悟,平息心中的焦慮。我們並不知道,也不能確定真實的世界是很美好的。但是在偉大的作品中,世界多多少少是美好的。只要有可能,我們希望能經常住在那個故事的世界裡。

在歷史書方面的狀況也類似。歷史學家的說法跟科學家、哲學家也不相同。歷史學家論證的方式不同,說明事實的方式也不一樣。何況典型的歷史書都是以說故事的形態出現。不管說的是事實或小說,說故事就是說故事。歷史學家的文詞必須要優美動人,也就是說他要遵守說一個好故事的規則。因此,無論洛克的《論人類悟性》或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有多傑出偉大,卻都不是很好的故事書。

讓我們從最出名的一個例子來說吧!你在學校大概聽過荷馬的《奧德賽))(Odyssey)。就算沒有,你一定也聽過奧德賽—或尤利西斯,羅馬人這麼叫他—的故事。這個男人在特洛伊圍城之戰之後,花了十年時間才回到家鄉,卻發現忠心的妻子佩尼洛普被一些追求者包圍著。就像荷馬所說的,這是一個精緻而複雜的故事,充滿了興奮刺激的海上、陸上冒險,有各種不同的插曲與複雜的情節。但整個故事仍然是一個整體,一個主要的情節牽扯著所有的事情連結在一起。

亞里士多德在他的《詩學》(Poetics)中,堅稱這是非常好的故事、小說或戲劇的典範。為了支持他的觀點,他說他可以用幾句話將《奧德賽》的精華摘要出來:

某個男人離家多年。海神嫉妒他,讓他一路嘗盡孤獨和悲傷。在這同時,他的家鄉也瀕臨險境。一些企圖染指他妻子的人盡情揮霍他的財富,對付他的兒子。最後在暴風雨中,他回來了,他讓少數幾個人認出他,然後親手攻擊那些居心不良的人,摧毀了他們之後,一切又重新回到他手中。 「這個,」亞里士多德說,「就是情節的真正主幹,其他的都是插曲。」

你用這樣的方式來了解一個故事之後,透過整體調性統一的敘述,就能將不同的情節部分放人正確的位置了。你可能會發現這是很好的練習,可以用來重新看你以前看過的小說。找一些好書來看,像是菲爾丁(Fielding)的《湯姆瓊斯》 (Tome Jones)、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的《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或喬伊斯(Joyce)的現代版《尤利西斯》(Ulysses)等。

以《湯姆瓊斯》的情節為例,可以簡化為一個熟悉的公式:男孩遇到女孩,男孩失掉女孩,男孩又得到女孩。這真的是每一個羅曼史的情節。

認清這一點,也就是要明白,為什麼所有的故事情節不過那幾個的道理。同樣的基本情節,一位作者寫出來的是好故事或壞故事,端看他如何裝點這副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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