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李察朱威爾事件》影評:小人物的哀歌,大潮流的衰頹
李察朱威爾事件影評
看過了《騾子》,再看這部《李察朱威爾事件》,只覺得拍電影才是東木老爺子的終極歸宿。
雖然已有近90歲的高齡,伊斯特伍德仍然保持著極高的創作慾,在《騾子》裡自導自演,寶刀未老,不向政府伸手,而在《李察朱威爾事件》中,直接將槍口對準當權者,火力全開。
老東木彷彿將憋了幾十載的怒氣,剎那間全部傾瀉一空。
刺激,而又過癮。
1
電影改編自1996年的真實事件,亞特蘭大奧運會時,做保安的理查德·朱維爾在公園發現了炸彈,因為及時處理,大大減少了傷亡。
理查德成了英雄,一時風光無限。
但轉變也來的太快,他被FBI懷疑是爆炸案的主謀。
英雄,他只做了三天而已。
FBI為什麼會認為理查德是頭號嫌疑犯?
因為他們舉出了以前犯案者與第一目擊者是同一人的案子。
因為理查德在做保安的時候被舉報過,「劣跡斑斑」。
因為他一直想做執法人員,對炸藥、槍械頗有研究。
種種原因堆加在一起,FBI認為理查德完全複合罪犯側寫。
胖胖的理查德真的是主犯嗎?
顯然,FBI在這裡的「有罪推定」完全不合理。
先認定一個人有罪,然後找各種資料證明他有罪。 而理查德不過是會悄悄給別人的抽屜補士力架,在演唱會邊上給孕婦、警察送飲料而已。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能夠發現理查德是一個怎樣的人。
標準的老實人。
他與人為善,待人友好,因為自己一直有當警察的夢想,所以即使只是做一個小保安也是盡心盡力履行自己的職責。
在之前的片段中,理查德因為被學生舉報,而與當地校長發生了一點衝突。
校長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理查德給的回答是「是你讓我這麼做的」
校長醉酒後的簡單一句話,被理查德當作了人生的信條,全力遵守。
而被當場打臉的校長只覺得荒謬、可笑至極。
俗話說「你們不能欺負老實人」,當FBI把正在調查理查德的消息透露給女記者之後,一切都迅速變味了。 任何事一經媒體報道,都會迅速發酵,媒體一定客觀正確嗎? 未必。
因為有過多次舉報記錄,那很可能有暴力侵向。
因為跟母親一起居住,所以你心裡肯定有問題。
而當警方找不到實質性證據,也開始了臆斷。
他沒有足夠的時間從電話亭回到公園,所以他肯定有同夥。
你最好的朋友叫大衛,所以他是你的男朋友,跟你是同夥。
再加上自己家中很多槍支,有空心手榴彈,撿了爆炸了的椅子碎片做紀念……
這些在警察看來,都表明理查德就是犯人。
而理查德無法解釋,警方也壓根不想聽。
從英雄到全民熱議,理查德短短幾天內經歷了大起大落。
幸好理查德有沃森這個律師朋友。
沃森從一開始的知之甚少陷入尷尬處境,到後來帶著理查德全面反擊,甚至直懟記者。
這都是沃森為了幫助善良的理查德而做出的努力。 他對「雷達」足夠信任,而一切只因為開始的「幫他拿來士力架」。
在沃森身上,充滿了誰也不怕,敢懟一切的魄力。
懟警察,硬生生將一名拯救生命的英雄變成兇手。 懟記者,為了多賣報紙全然不顧理查德和他家人的生活。 懟體制,多次對著理查德說「他們只是把你當猴耍」。
電影故事是講好了,可東木的「野心」全然不止於此。
執法者和媒體,這兩個在「將理查德拉下神壇」的事件中重要的元素,才是東木最想講述的。
2
為了破案,執法者究竟可以做些什麼?
如沃森所說,他們完全可以懷疑理查德。
對的,按照經驗確實最先發現現場的那個人是主犯的嫌疑最大。
但警方是怎麼做的?
他們從一開始就認定理查德就是那個兇手,哪怕手頭沒有一點證據可以證明。
他們可以讓理查德最親密的朋友裝上竊聽器,去理查德家裡套話,聽他講述自己對爆炸事件的看法。
他們可以假借錄音讓理查德重複兇手報警的話術。
他們可以拿著真實的文件誘騙理查德簽下自己的名字。
他們可以將警方的秘密透露給記者以便製造輿論,讓理查德在公眾心中的英雄形象瞬間崩塌。
這個事件中的執法者們只希望趕緊破案,換句話說,把理查德朱維爾關起來,他們並不願意去查驗事實。
正因如此,肖在面對理查德「警官你以什麼罪名起訴我」的質問時,他啞口無言。
如果這次將一個拯救無數人性命的保安關進大樓,以後還會有人站出來檢查可疑的背包嗎?
而在整個事件中,最大的變數則是媒體的存在。
3
經由媒體的煽風點火,彷彿理查德已經被標明了是「鐵狼」無疑。
記者口口聲聲說的「我只報道事實」,憑據不過是警方的一句「懷疑理查德」而已,到了報紙上就成了「理查德是兇手」的大新聞。
像極了如今很多罔顧事實寫文章的自媒體。
如此一來,媒體拋棄了客觀、公正的職業素養,為了銷量而「編造故事」;警方礙於面子,必須硬著頭皮把理查德查下去。
而最大的受害者理查德和他的母親,這些事情給他們帶來的痛苦,卻無人問津。
一個是要帶給人民安全,另一個是要帶給大家事實,兩方卻同時在為了各自的利益而罔顧當事人的利益,無比諷刺。
到了此時,真相已經不再重要,因為最有權力的那些人壓根不在乎。
88天後,FBI在信中宣布不再懷疑理查德。
這回沒有了三個月前的熱鬧,僅有理查德跟沃森兩人享受這一消息,媒體的身影也全然無存。
這跟當下互聯網的生態無比相似,也難怪總有人說當下就是以前的不斷重複。
真實的故事能夠讓人信服,但相比真相,人們更期待「巨大的反轉」,這也正是為什麼謠言總比闢謠更引人注目的原因之一。
謠言更有話題,並且比真相更能讓人討論,人們希望看到英雄的出現,但他們更希望看到英雄的隕落。
畢竟英雄常有,而「英雄變壞人」可太少見了。
每當真相被揭示,圍觀者卻早已一哄而散,因為這不是他們想看的「反轉」,因為這樣的結果不夠「吸引人」。
《讓子彈飛》中,六子剖開肚子證明自己只吃了一碗粉,圍觀的人立馬散了。
當你把血淋淋的真相拿出來擺在人面前,才發現大家並不在乎,大家只是看熱鬧罷了。
「如果不是你放的炸彈,你怎麼知道要到塔的另一層,從而躲過炸彈的襲擊?」電影中FBI探員肖這麼問。
「如果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她?」十多年前彭宇案中的法官如此問到。
最近網絡上正在發酵#湖南男學生踹上猥瑣男被刑拘#,見義勇為的事卻被判故意傷害,到頭來或許還要給對方賠償。
未成年人性侵會被「考慮到前途」而從輕處理,可為何不去考慮被害人的未來?
到了見義勇為這邊,卻完全不考慮對方的前途?
有時定睛一看,周邊生活中總是存在很多這樣或那樣的荒誕麵,或許以後「要不要見義勇為」都會成為很正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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