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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派特森》影評:那些微不足道的詩意啊,是載我們離開平庸之海的一葉扁舟。

派特森影評

派特森是一個城市的名字,也是一個人的名字,這個人就是電影的主角。

派特森生活在派特森。他的職業是一個巴士司機,有一個叫勞拉的女友,一隻叫做馬文的英國鬥牛犬,和一間有著粉色小門的小房子。

表面上看,除了與他所在的這個城市同名外,派特森似乎與這個世界上成千上萬個巴士司機沒有什麼不同。

但派特森有個秘密——他是一個詩人。

正是那些落在紙上的潦草詩句,使他成為了一部電影中值得被觀看的主角。

派特森

帕森特每天六點半起床,喝一杯固定的熱牛奶泡麥圈作早餐,然後提著他的墨綠色午餐盒走路去上班。

在檢修工對巴士進行每天的例行檢查時,他會坐在方向盤前面寫下幾行詩句。

這期間他會被同事的問候打斷,他緩緩合上筆記本,耐心地聽完同事對這一天碎碎念的抱怨。

發車時間到了,他駕駛著破舊的23路公交車,載著南來北往的乘客,行駛在周而復始的的環線上。

然後他下班,回到家,和女友閒聊、吃飯,然後遛狗。

路過酒吧時,派特森會把狗狗拴在門外,自己進去喝一杯。

這就是派特森的生活。是不是像極了我們每天擠著地鐵打卡上下班的社畜生活——平凡而枯燥,合理但無趣,似乎並沒有值得被觀看和討論的意義。

世界很大,日子很長。我們每個人,大體上都被淹沒在了這樣的「平庸之海」當中。

而能夠使派特森浮出水面喘氣,讓他看到更廣闊世界的一葉扁舟,就是那些他在紙上寫下的詩句。

他一刻不停地聽著、看著,也思考和記錄著。只要有靈感閃現,就在隨身攜帶的筆記本上寫下隻言片語。

他在車裡寫詩,在進餐的小公園寫詩,在地下車庫的檯燈下寫詩。有時候,一首詩要斷斷續續地寫好幾天。 他寫火柴盒上的包裝、寫愛人、寫海水與魚,寫童年和記憶、時間與空間。

透過寫詩,他獲得對周遭世界獨立的審美和見解。

在寫詩這件事上,他雖然喜歡,但也不至於執迷——他隨時可能被打斷,但卻不會因此焦躁生氣。 他也沒有功利心,從沒想過功成名就——女友多次勸他把詩集打印出來,出版成書,但他總覺得沒有必要。

直到有一天,他終於被女友說動,決定把詩集打印出來,但回到家卻發現詩集已經被家中的狗狗撕成了碎片。 你看,平淡無奇的生活裡,也是會有這樣令人抓狂的戲劇化時刻的。

詩集被毀掉的派特森悵然若失,他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如果沒有這本詩集,那麼他「詩人」的身份是否仍然存在?如果永遠不可能被別人看到,他是否能夠繼續樂此不疲?

這就涉及到一個「身份認同」的問題。 派特森因為從事一份社會中的職業而獲得了一個「社會身份」——巴士司機。因為和愛人的關係,又獲得了一個「情感身份」——比如,勞拉的男友,馬文的主人。

但這些都不足以使他感到驕傲,也不足以使他感到真實地存在著——公司可以辭掉他,巴士可以由別人來開;勞拉也可以和他分手,換一個男友;甚至狗狗馬文可能會被人偷走或者死去,他也不再是馬文的主人。

當職業、家人、朋友···周遭與我們建立關係的一切都不在了之後,「我」是誰呢?

派特森嘗試問自己「我可以說,我是一個詩人嗎?」,可他終究沒有這樣的底氣。

他對周遭的環境有著敏銳的觸覺和感受力——他欣賞女友每個突發奇想的興趣,他會在開車時聽乘客閒聊扯淡,會在酒吧關注一對情侶的爭執,路過洗衣店時聽到一個rapper的freestyle也會忍不住駐足傾聽,會在回家的路邊坐下來聽一個十歲的孩子讀她寫的稚嫩詩句,並且由衷地給出讚賞。

他對周圍的人都很包容,並且從來不吝真誠的欣賞。但唯獨對自己的才華,卻沒什麼自信。

影片的結尾,派特森遇到了一個來自日本的詩人。

在日本詩人問及他的身份時,他只是說「我是一個巴士司機」,他甚至不敢告訴詩人,其實,他也寫詩。 但早已洞悉一切的日本詩人笑著對他說,這多有詩意啊。

在與派特森的交談中,日本詩人感受到了他對詩歌的熱愛,並且對於「自己不足以成為一個詩人」的失落情緒。

在臨走時,日本詩人送了他一本空白的筆記本,鼓勵他,從頭開始泰然自若地寫詩。 這樣短暫的萍水相逢,卻像伯牙子期一樣,高山流水遇知音,讓派特森一瞬間重獲自信,也獲得了繼續寫下去的力量。

啊哈,一切盡在不言中。詩人,不一定需要出版自己的詩集,不需要名聲大躁,甚至不需要押韻工整。 只要你對生活的抒情不止,寫下詩句的同時,你就獲得「詩人」的身份了。

某種意義上,所有的藝術創作帶來的都是一個「靈魂身份」。 你喜歡唱歌,你就是歌手;你喜歡拍照,你就是攝影師;你喜歡寫作,你就是作家。

儘管你的知名度可能僅限三五好友,甚至門前的一棵樹。但這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個世界很大,它能夠包容所有的創作者。只要你開始創作,你的世界就延伸拓展了,你的生活就比別人多了一絲微光。

我想,這是派特森的生活給我們的暗語。

勞拉 與寡言木訥、活在自己世界裡的派特森不同,女友勞拉是一個真正充滿活力的藝術家。 每天起床,勞拉會興致勃勃地給派特森描述她離奇的夢境。她對繪畫、時裝、家居裝飾、音樂、甚至紙杯蛋糕都懷抱著飽滿的熱情,也很有天分。

某種程度上,勞拉和派特森是一種人,都有著強烈的創作欲和藝術天分。但勞拉與派特森有兩個最大的不同之處。

第一,派特森只喜歡寫詩,但勞拉的理想多變且紛亂的。她喜歡畫畫,也喜歡設計服裝,某一天又突然愛上彈吉他,對於製作甜點也很有熱情。 她就像一個進了豐收菜園裡的小女孩,興奮地東北西走,撿了西瓜又丟了芝麻,採了番茄又摘了黃瓜。生活裡的樂趣對她而言,不一而足,俯拾皆是。

第二點,勞拉並不像派特森一樣只滿足於私人化的創作,她對於「成名」是有慾望的。

派特森像是一個活在現實中的理想主義者,而勞拉則像是一個活在理想中的現實主義者。 這兩者有著微妙的區別,你細品一下。

但無論如何,這兩個人確實可以說是非常理想的靈魂伴侶了。

SOULMATE

大部分的情侶剛在一起時受多巴胺和荷爾蒙的支配,總覺得對方魅力四射,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人了,但同居幾年後可能就開始逐漸挑剔,變得互相厭惡。

所以才會有「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種悲觀的宿命論看法。

但在派特森和勞拉的關係裡,他們顯然避開了這樣的宿命。

他們理解並且真心欣賞對方獨特的精神魅力,並且這些魅力並不隨著雞零狗碎的日常而逐漸消退,他們永遠在互相認同,互相包容,和互相鼓勵。

派特森每天從床上爬起來的第一件事,就是聽勞拉迷迷糊糊地講述她的夢境。可能語無倫次,毫無邏輯,但派特森每次都耐心地聽完,然後幫勞拉掖好被子,讓她繼續睡去。

勞拉會仔細閱讀派特森的每一首詩,並且覺得派特森的詩美妙絕倫,鼓勵他嘗試出版被更多人看到。

勞拉突發奇想想學吉他,派特森雖然收入不高但仍然願意為她買一把昂貴的限量版吉他。

派特森的詩集被狗狗咬碎,勞拉比他還難過,不停地安慰他,甚至不捨得扔掉那些紙屑,希望可以用電腦把它們還原。

他們對彼此溫柔且深層的愛,是對抗這個平庸且孤獨的世界的最好武器吧。

這個世界可能很大,但那些宏大敘事往往與我們無關,身邊的愛人可能很渺小,但他卻比整個世界還要精彩。

電影裡派特森寫給女友勞拉的一首情詩很美,我就po在這裡,作為結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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